今年5月1日起《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
根據《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未列入江西省非機動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電動摩托車國家標準,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的電動摩托車”實行臨時通行標誌管理,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止2023年5月1日。
關於臨時通行標誌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的新聞發佈會定於4月下旬召開,發佈會將向廣大市民詳細解答電動車集中上牌的具體辦事流程和相關事項,敬請大家關注相關預告。在此,就近期廣大市民反映比較多的問題,提前作個答覆,以解疑慮。
問題1:哪些車在此次集中登記上牌的範圍內?
目前市場上的電動車品種繁多,消費者往往難以辨認哪些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哪些又是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因而在銷售者的“誤導”下購買了無法登記上牌的電動車。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此次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基本上把目前路面上現有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都納入了集中登記上牌的範圍內,通過核發臨時通行號牌給予3年合法上路權。(2020年5月1日之後購買的不允許登記上牌的電動車除外。)
劃重點:
1、只要您家裡的車是“電驅動”
→→符合國家標準的,按照相關法律上非機動車號牌或機動車號牌。
→→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上臨時通行號牌。
2、《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電動車銷售者在電動車銷售過程中有欺詐行為,導致消費者因購置的電動車未納入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或者江西省非機動車產品目錄而無法上牌登記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電動車的價款費用的三倍。
根據以上規定,5月1日之後購買電動車的消費者,請保管好相關購車發票和合格證,必要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問題2:收費問題?
此次臨時通行標誌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所需全部費用由政府出資,對車主
免費!免費!免費!問題3:上牌時間?
為保證城區大量現有電動車都能完成掛牌,此次集中登記上牌的時間為4個月,從2020年5月1 日至8月31日。根據疫情防控等情況,還可視情順延。所以,廣大車主不必擔心自己的車掛不上牌照,更不必扎堆在5月份搶著上牌。
問題4:上牌地點?
為更好地滿足群眾上牌需求,市政府此次投入大量資金擬在城區設置30個戶外集中登記上牌點。按照“屬地管轄”原則,申請人根據戶口所在地就近選擇上牌點。
問題5:車輛合格證和發票都沒有怎麼辦?
申請人辦理電動車登記上牌,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本市居住證);
(二)購車發票或者車輛合法來歷證明;
(三)車輛產品合格證或整車合格證明。
對於申請人無法提供購車發票、車輛產品合格證或整車合格證明的,經申請人提供車輛合法性來源證明後予以登記。
問題6:如何提交申請?辦事流程?
疫情期間為避免人群聚集,此次登記上牌採取預約制,申請人通過“九江交警”公眾號進行簡單的信息註冊和預約申請後,就可以預約就近的現場掛牌點。在約定的時間內前往約定地點上牌,避免“跑空”和長時間排隊。
來源:九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