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歲兒童定期健康檢查(次數、內容)及生長監測

1、 定期健康檢查 定期體格檢查是對兒童按一定間隔時間進行的生長髮育健康檢查。通過檢查系統地觀察兒童的生長髮育、營養狀況,儘早發現異常,及時採取措施進行預防和治療。在健康檢查過程中,還可針對每一個兒童的具體情況提供護理和餵養諮詢,促進兒童健康。

1、 檢查次數 嬰兒期至少4次,建議分別在3、6、8和12月齡;3歲及以下兒童每年至少2次,每次間隔6個月,時間在1歲半、2歲、2歲半和3歲;3歲以上兒童每年至少1次.健康檢查可根據兒童個體情況,結合預防接種時間或本地區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檢查時間、增加檢查次數。

健康檢查需在預防接種前進行,就診環境佈置應便於兒童先體檢,後預防接種,每次健康檢查時間不應少於5~10分鐘。

0~6歲兒童定期健康檢查(次數、內容)及生長監測

2、 檢查內容

(1) 體格測量與評價:測量身長、體重、頭圍,並對其體格生長情況進行評價。

(2) 全身系統檢查:檢查兒童的心、肺、肝脾、四肢、皮膚,以及眼、耳、口腔、淋巴結有無異常,嬰幼兒還需檢查前囟閉合和牙齒萌出情況,檢查有無郝式溝、肋骨串珠、雞胸、漏斗胸等佝僂病體徵。在兒童6、12、24和36月齡時採用便攜式聽覺評估儀各進行一次聽力篩查。兒童4歲開始每年採用國際標準視力表或標準對數視力表燈箱進行一次視力篩查。

0~6歲兒童定期健康檢查(次數、內容)及生長監測

(3) 心理行為發育監測:嬰幼兒每次進行健康檢查時,需按照兒童生長髮育監測圖的運動發育指標進行發育監測,定期瞭解兒童心理行為發育情況,及時發現發育偏離兒童。有條件地區可開展兒童心理行為發育篩查。

(4) 實驗室檢查:6~9個月以上嬰兒應檢查一次血紅蛋白或血常規,1歲以後的兒童每年檢查一次血紅蛋白或血常規。

(5) 詢問與指導:瞭解兒童在兩次健康體檢期間的餵養方式、輔食添加情況,飲食行為及環境、睡眠、戶外活動及兩次健康體檢期間的患病情況,並根據健康檢查結果提供諮詢指導。

(6) 轉診:發現兒童有疾病徵象,且無條件診治的應轉診。對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肥胖、營養性缺鐵性貧血及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等營養性疾病兒童進行登記管理。對兒童心理行為發育篩查結果可疑或異常的兒童進行登記並轉診。

2、 生長監測 兒童生長監測是利用兒童生長監測圖對個體兒童的體重等指標進行連續測量和評價,動態地觀察兒童生長髮育的趨勢。通過生長監測,可以直觀地觀察兒童生長的水平和速度,早期發現兒童生長緩慢現象,及時分析原因,採取相應的措施干預,使兒童充分地生長。

0~6歲兒童定期健康檢查(次數、內容)及生長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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