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時期國軍普通士兵每個月10塊大洋為何還要“拉壯丁”?

“大炮一響,黃金萬兩”可以說戰爭是費錢的事,軍隊除了正常的軍費開支,還要給士兵發放軍餉,畢竟當兵也不只是為了一人吃飽,還要養家餬口的,所以軍餉是軍隊最重要東西。

抗戰時期國軍普通士兵每個月10塊大洋為何還要“拉壯丁”?

1932年,國軍進行整編,同時為了確立對軍隊控制,所以開始實行軍隊的軍餉由財政部統一發放,結束了各地軍閥自籌的局面,因為蔣介石的軍隊都江浙等富饒地區,所以部隊待遇自然要好很多,所以各地軍閥部隊很願意接受蔣介石的整編,因為整編就意味著部隊待遇會大幅提高。

國軍整編時首先確定部隊的平時薪餉,同時又以抗戰時期國家困難為由確定國難薪餉,所以國難薪餉會比平時薪餉大量削減,說白了也就給當兵的畫了塊大餅,所以平時薪餉從來就沒有執行過。

抗戰時期國軍普通士兵每個月10塊大洋為何還要“拉壯丁”?


軍餉標準:(括號內為國難薪餉)

軍官待遇

上將:800塊 (240塊),中將:500塊 (320塊) ,少將:240塊 (160塊)

上校:240塊 (120塊),中校:170塊 (100塊) ,少校:135塊 (80塊)

上尉:80塊 (50塊),中尉:60塊 (40塊) ,少尉:42塊 (30塊),准尉:32塊(24塊)

職務對應:

軍長:500塊 (320塊) /月,師長: 240塊 (160塊)/月, 團長:240塊 (120塊)、月,營長:170塊 (100塊) /月,連長:80塊 (50塊)/月,排長:少尉:42塊 (30塊)/月

士兵待遇

上士:20塊 (15塊),中士:16塊(12塊) ,下士:14塊 (11塊)

上等兵:12塊(8.5塊),一等兵:10.5塊(7.5塊),二等兵:10塊(7塊)

抗戰時期國軍普通士兵每個月10塊大洋為何還要“拉壯丁”?

民國時期一塊大洋相當於人民幣差不多3000左右,當時的國軍徵兵就是說當兵就給10塊大洋一個月,相當於現在月薪30000,因為當時處於戰爭狀態,當兵隨時可能送命,所以如此高的福利待遇士兵也不好招募,所以才出現了拉壯丁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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