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瓦匠施工时意外坠落摔成七级伤残,要求雇主赔偿64万元!法院这样判

房屋装修

房东请了一位瓦匠贴瓷砖

瓦匠在施工时意外坠落受伤

房东是否需要担责呢?

案件还原

瓦匠施工时意外坠落 摔成七级伤残

2018 年 9 月,市民王女士新买了一套房屋需要装修。经人介绍,她认识了有十多年装修经验的泥瓦匠陈师傅。两人口头约定,由陈师傅采用 " 包工不包料 " 的形式为王女士的房屋贴瓷砖,报酬为 1.6 万元。施工期间,王女士向陈师傅支付了 2000 元的生活费。

2018 年 12 月 24 日,陈师傅在王女士家施工时,不慎从 4 米高的自搭脚手架上摔落受伤。

常德一瓦匠施工时意外坠落摔成七级伤残,要求雇主赔偿64万元!法院这样判

配图来自网络,与本文无关。

受伤后,陈师傅被送往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到 2019 年 2 月 1 日才出院。2 月 20 日,陈师傅又旧伤复发,再次入院治疗。两次住院共计 65 天,花去了医药费 19.24 余万元。期间,王女士垫付了 1.7 万元。

2019 年 11 月 25 日,某司法鉴定机构对陈师傅的伤情出具了鉴定结论。陈师傅本次损伤构成了七级、十级伤残。鉴定结论还列出了陈师傅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

今年 1 月 3 日,因赔偿事宜,陈师傅将王女士告上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王女士赔偿自己各项损失 64.69 万余元。

焦点聚焦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之争成焦点之一

武陵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陈师傅与王女士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产生了分歧。所谓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则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后,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承揽关系中,只有在定作人对定做、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时,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王女士以 1.6 万元的价格将房屋贴瓷砖的业务交由陈师傅包干;陈师傅与王女士之间没有约定具体的完工时间及每天上下班的时间,施工时陈师傅并不受王女士的监督和管理,具有独立性。而从当初的口头约定看,双方的目的并非单纯由陈师傅提供劳务,陈师傅要以其技术和劳动力向王女士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即贴好瓷砖。据此,武陵区人民法院认为,王女士与陈师傅之间建立的是承揽关系。

法院判决

业主承揽人选任上有过失,应担三成责任

那么,王女士就不用因此承担责任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 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常德一瓦匠施工时意外坠落摔成七级伤残,要求雇主赔偿64万元!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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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发现,事发前,2018 年 9 月 14 日,陈师傅因腰椎疾病在医院住院 5 天,出院医嘱提示避免剧烈运动。法院认为,陈师傅作为有着十余年装修经验的老师傅,在 4 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施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自身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损害后果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王女士作为业主在选任定作人时,未对陈师傅身体情况进行核实,亦未对陈师傅有无安全施工条件进行审核,故对陈师傅的损害存有过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酌定陈师傅承担 70% 责任,王女士承担 30% 责任。

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重新核算了陈师傅的损失后,按责任比例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女士赔偿陈师傅各项损失 17.39 万余元。

提个醒

房屋装修不能图便宜 资质审核很重要

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有同王女士一样的市民,自己找并不具备装修资质的包工队或者工人个人进行房屋装修施工。这种做法在出现施工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房东很有可能陷入复杂的民事纠纷,甚至要承担较高的赔偿责任。如本案中,根据法院的一审判决,王女士就要承担 17.39 万余元的赔偿,这对于王女士来说,也是一笔数额不小的额外支出。

据此,记者建议,在房屋装修时,最好将房屋装修的工程承包给具有装修资质的装修公司,并与装修公司签订正规的装修合同;即便自己要另外找工人、包工头施工,应该严格审核工人的相关资质,并尽到必要的告知、提醒、监督义务,督促工人们安全施工,杜绝所有不安全施工行为,避免施工人员因安全事故受伤,承担巨额赔偿责任。

来源:尚一网

【来源:ZAKER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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