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發佈

4月9日,《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以下簡稱《任務》)對外發布,從

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優化城鎮化空間格局、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等方面提出了28項重點任務,其中11項涉及自然資源部。

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方面
要加大“人地錢掛鉤”配套政策的激勵力度,加大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與吸納落戶數量掛鉤力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強行要求其轉讓上述權益或將此作為落戶前置條件,並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探索轉讓權益的具體辦法。

優化城鎮化空間格局方面

一要加快發展重點城市群,加快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全面實施城市群發展規劃,推動哈長、長江中游、中原、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促進天山北坡、滇中等邊疆城市群及山東半島、黔中等省內城市群發展。

二要大力推進都市圈同城化建設,以軌道交通為重點健全都市圈交通基礎設施,推進中心城市軌道交通向周邊城鎮合理延伸,支持重點都市圈編制多層次軌道交通規劃。

三要提升中心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優化發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重要節點城市等中心城市,強化用地等要素保障,優化重大生產力佈局。完善部分中心城市市轄區規模結構和管轄範圍,解決發展空間嚴重不足問題。

四要規範發展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要強化底線約束,嚴格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嚴控“房地產化”傾向,進一步深化淘汰整改;加強用地和財政建設性資金保障,鼓勵省級政府通過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等方式擇優支持。

五要推進邊境地區新型城鎮化建設,推進興邊富民行動,實施守邊固邊工程。

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方面

一要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改造一批老舊小區,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改造一批老舊廠區,通過活化利用工業遺產和發展工業旅遊等方式,將“工業鏽帶”改造為“生活秀帶”、雙創空間、新型產業空間和文化旅遊場地;改造一批老舊街區,因地制宜發展新型文旅商業消費聚集區;改造一批城中村,探索在政府引導下工商資本與農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開展城市更新改造試點,提升城市品質和人居環境質量。

二要改革建設用地計劃管理方式,推動建設用地資源向中心城市和重點城市群傾斜;鼓勵盤活低效存量建設用地,控制人均城市建設用地面積;修改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並完善配套制度,分步實現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將由國務院行使的部分用地審批權授權省級政府或委託試點地區的省級政府實施;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

三要改進城市治理方式,提高國土空間規劃水平。

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方面

一要加快推進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探索,推動試驗區在健全城鄉人口遷徙制度、完善農村產權抵押擔保權能、搭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臺等方面先行先試,引導縣級土地儲備公司和融資平臺公司參與相關農村產權流轉及抵押,加快探索行之有效的改革發展路徑。

二要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允許農民集體妥善處理產權和補償關係後,依法收回農民自願退出的閒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經營性用途入市;啟動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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