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限期淘汰燃煤鍋爐的通告

為切實改善全縣環境空氣質量,加快推進燃煤鍋爐淘汰工作,按照市大氣辦《關於印發張家口市2020年空氣質量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縣政府《2020年蔚縣燃煤鍋爐淘汰改造治理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縣淘汰改造任務內的燃煤鍋爐,必須4月底前全部完成拆除;縣城範圍內禁止燃用劣質散煤,涉及到的散煤爐具必須在4月底前完成拆除。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縣燃煤鍋爐務於4月30日前拆除到位,拆除標準為:煙囪倒地、鍋爐移位、斷管斷電、清除原料。

二、對4月30日前未完成拆除的燃煤鍋爐,5月1日開始依法強制拆除。

三、對拒不拆除燃煤鍋爐、妨礙公務或者暴力抗法的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力推進大氣汙染防治,淘汰燃煤鍋爐爐具,打贏藍天保衛戰,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和努力。我們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希望全縣廣大人民群眾、各燃煤鍋爐單位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努力,創建美麗蔚州!

特此通告

蔚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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