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很委屈:其實我根本不姓屈!(一)

間最美四月天,

棕情四海朋友圈!


端午即到,

讓我們來聊聊人

端午節的形象代言人

——屈原吧!



屈原很委屈:其實我根本不姓屈!(一)


Part1:

屈原很委屈:其實我根本不姓屈!


屈原不姓屈,那姓什麼?

屈原說,我姓“羋”(mǐ)!

看過《羋月傳》的朋友都知道,

楚國王室都是姓“羋”的。

司馬遷曾在《屈原列傳》中說:

“屈原,名平,楚之同姓者也”

屈原和楚國的王室是同一個姓。

這說明屈原屬於楚國王室分支的一支,

是皇親國戚,宗室貴族!


屈原說,我姓“羋”,

但你們不能叫我“羋原”,

只能叫我“屈原”!


What?

因為我是有身份的人!



在先秦時期,姓與氏是有著嚴格區分的!


姓是決定能否通婚的依據,

即同姓不能結婚;

氏則是用來區別貴賤的,

即平民無氏,

只有貴族才有氏。


先秦時代,

男性的姓和名或字不能連稱,

只能氏和名或字連稱。


上古時期,有姓有氏。

姓是一種族號,

氏是姓的分支。


古姓如姜、姬、姚、嬴、姒等都加女旁,

這表明先民曾經經歷過母權社會。

後來由於子孫繁衍,

一族分出許多分支散居各地,

每支有一個特殊的稱號作為標誌,

這就是氏。

例如商族的祖先是子姓,

後來分出殷、時、來、宋等氏。

這樣,姓就成了舊有的族號,

氏就成了後起的族號了。

簡而言之,

姓是母系宗族象徵,

氏是父系宗族象徵,

隨著男權年代的崛起,

姓的效果越來越低,

姓逐步被氏替代。

說是姓氏,其實更注重強調的是氏。



王族和公族能夠封國為氏。

王族和公族,我們常稱之為“王公貴族”


周代準則規定:

周皇帝的嫡長子將來承繼王位,稱為太子,

別的的兒子總稱王子,

王子的兒子稱天孫,

王子和天孫總稱王族後輩。


諸侯的兒子均稱令郎,

令郎的兒子稱公孫,

令郎和公孫總稱公族後輩。


王族和公族能夠封國為氏。


公孫的後代不屬於公族,

他們以其祖父的名或字為氏,

也能夠別的方法命氏,

主要有:

(1)以受封的邑名為氏

(2)以所居的地名為氏

(3)以官名為氏

(4)以技藝為氏

(5)以先人的諡號為氏等方法。


這樣,氏就由此發生了,

其數量遠遠超越姓的數量。


在這一期間,

“姓”是固定不變的,

而“氏”卻經常改變。

因而通常呈現父子同姓不一樣氏,

或姓雖不一樣,氏卻一樣的景象,

即使是同一個人,

在不同的期間,也可有不同的氏。


氏的這些改變通常反映了

貴族的位置和職權的變更。


舉例說明:

商鞅是衛國的公族,衛是周朝的同姓諸侯,

所以商鞅的姓,應該是周的國姓——姬。

他是衛國人,所以以國名衛為氏,稱之為衛鞅;

他是衛的公族,所以也稱為公孫鞅;

仕秦被封在商地,所以也稱商鞅。

這裡,衛、公孫、商,都是他的氏。


比方“戰國四令郎”之一的春申君黃歇,

他可不姓黃,而是嬴姓,黃氏,名歇。


屈原很委屈:其實我根本不姓屈!(一)


黃帝則是軒轅氏,本姓公孫,後改為姬姓:

炎帝顓頊(zhuān xū 專須)是高陽氏,羋姓。楚國國姓。


屈原家族與楚國王室的關係可以追溯到春秋初期。

故事大概是這樣的:

春秋初期,約公元前7世紀,

楚武王熊通的兒子被封在“屈”這個地方,叫做屈瑕,

他的後代就以屈為氏了。


楚王的本家中,和屈氏家族類似的,還有昭氏和景氏。

昭、屈、景是楚國王族的三大姓。

屈原曾任三閭大夫,據說就是掌管王族三姓的事務


屈原在自己的作品《離騷》中說:

“皇覽揆餘初度兮,肇錫餘以嘉名,

名餘曰正則兮,字餘曰靈均”。

這4句是說:

父親看到我生辰不凡,給我起了個好名字,

名字叫做“平”,字名叫做“原”。


屈原,羋姓,屈氏,名平,字原,

又自雲名正則,字靈均。

所以只能叫屈原而不能叫羋原!


那我們該怎樣把握姓和氏呢?

很簡單,以秦漢為界,

如果是說先秦的人物,我們應該弄清他的姓和氏分別是什麼;

如果是說秦漢及以後的人物,就不必嚴格區分姓氏了。



再補充一些關於“名、字、號”的古代文化常識

名、字、號,是中國古代姓氏文化與禮儀文化的產物。

“名”、“字”、“號”三個部分,

三者各有各的性能和作用,

是三個各自獨立而又相互依存的整體。


古人於名、字、號之間的關係,

可簡單地概括為:

名以正體,

字以表德,

號以明志,

齋室寄情。


名以正體

給孩子取名,從古至今,

都是件莊重嚴肅的大事。

在此不表。


字以表德

古代男子二十歲行成人禮,結髮戴冠。

“男子二十冠而字之”,

此時可另立別名,即字,

“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故字又稱“表字”。

字是名的闡發與延伸。

一般是彰意明義,正名錶德。


過去,人們相互交往見面或信函中,

多稱字而不直呼其名,以示尊重。


號以明志

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

早在周朝時,人們就已經開始取號

號為“尊其名更為美稱焉”,

意思是說,

號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稱或美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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