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沒案源的入門律師為什麼不降低收費標準?

活著就是呼吸不要停


律師的收費是提供法律產品的價值,他是個案定製的很難批量生產,因此是有成本的。

律師之所以能夠提供這樣的服務,是因為平時需要積累豐富專業知識和訓練服務技能,這些往往是通過培訓,或者是自己看書,學習得到的,這一切需要大量的時間。

所以大部分人只看到了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沒有看到後面學習和鍛鍊所花費的時間。

其實還有一種方法可以獲取這些經驗,就是降低消費,拿人練手。這是很多本著對當事人負責的律師不願意去做的。


羅艾樺律師


據我所知,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第一,目前律師都是歸律所統一管理,每個月要交一定的管理費(有點類似出租車繳納的份錢),另外還有稅,這兩樣大體佔收入的25%左右,因此要是律師這個月毛收入六千元,那麼實際到手的四千五百元。

第二、律師基本上是到處跑,各種費用比較高。像交通費、伙食費、打印複印快遞費等,都是比較多的,電話費也比一般人多不少。

第三、律師的保險是自己交。

這樣的話,律師收入幾千塊,七扣八扣所剩就不多了。

至於律師的收入,現在掙大錢發橫財的是很少數,例如前些日子那個被判刑的律師,一個案子就黑了人家一千多萬,多數律師掙錢不是很多,還有一部分剛入行的,實際連飯錢都不一定夠。

至於律師不願意降價,有這樣幾方面的原因:

一是他自己的策略問題。

二是律師之間,價格保持一定的默契,壓價搶案的會受到其他人的抵制。

三是有些案子不確定性較大,例如有的案子折騰幾年還沒辦完,消耗開支實在太大。

當然了律師價格高低,實際上也與委託人有關。有的委託人,有辦法讓律師接受較低的價格,有的人,律師大致談了,不願意接這個案子,故意高價想把委託人嚇跑。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就比如一個公司流水不是老闆能賺到錢,絕大多數律師就像一個小公司付的律師費也只是其流水,最終所有的成本都是律師個人來承擔的。包括金錢成本,時間成本,還有機會成本、風險成本。

金錢成本

比如每個案子比你說的多收一點,5000一個案子。一個月做兩個案子,收入1萬。

增值稅所得稅算1500,社保按最低的交1100,管理費按3000,電話費算少點200,油費算少點1000,每天中午吃個盒飯400,買點書搞點培訓就不算,最最重要的交際推廣成本不算,還剩2800塊。實際上一個月做一萬業績就不要做律師,肯定是虧本的。

時間成本

實際一個律師一年能做的案子非常有限,自己的案子能有20-30個就算不錯的律師。如果一個5000,實際一年忙下來是虧的,起碼是白打工。

機會成本

大量的精力耗費在不賺錢虧錢的案子上,一是沒有機會去發展自己的優質客戶或安源,二是給當事人,對法官印象,就是一個只做垃圾案件的律師。這樣非常得不償失。

風險成本

律師行業也是服務行業,什麼樣的當事人都可能遇到。很多人很難理解與人溝通的成本,不合理的要求又特別多,不滿意還可能生出很多事端。每次傳出去就是X律師怎麼又...?把自己大量的精力消耗在自己當事人身上,而且又是賺不到錢甚至虧錢的當事人身上,不怎麼值得。況且經常被自己的當事人折騰傳出去也不怎麼好聽,覺得這律師水平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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