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丨200米的小區路上停了四五輛“殭屍車”,誰能把它們拉走?

南寧丨200米的小區路上停了四五輛“殭屍車”,誰能把它們拉走?

長期停放不挪窩的車輛,被市民形容為“殭屍車”,不僅佔用了緊張的停車泊位,還造成了安全隱患。

日前,家住廂竹大道澳華花園小區的李女士向本報反映稱,小區有不少“殭屍車”,有些已經停了好幾年,車身殘破,甚至成了“垃圾車”,不僅嚴重影響了道路環境,還給小區住戶帶來了安全隱患。

對這些“殭屍車”該如何處理,又該由誰來處置?對此,記者進行走訪調查。

現場走訪

200米道路停了四五輛“殭屍車”

昨日,記者來到澳華花園小區,看到了李女士所說的“殭屍車”。在一段不到200米長的丁字路,竟然停了四五輛“殭屍車”

這些“殭屍車”停在路邊停車泊位上,大都掛有牌照,如桂A、桂F、粵S。部分車輛已經殘破不堪,車胎也癟了,車身落滿了厚厚的灰塵、樹葉。透過車窗可以看到,車內座墊、方向盤大多已經腐爛生鏽。

更奇葩的是,在該小區雞鳴路盡頭,停有一輛中型麵包車,車身上貼滿了“小廣告”,花花綠綠的,車廂內堆滿了廢棄的沙發、木頭、磚塊等垃圾,成為名副其實“垃圾車”。

“這輛車停在這裡至少有2年了,我們每天開店一抬頭就能看到這輛車,就像是裝滿垃圾的車,對整條街道的環境衛生影響非常大。”路邊一家捲筒粉店老闆娘說。

一開始有兩三輛,最近又多了好幾輛。”李女士說,小區是開放式的,每日出入的車輛相當多,而且小區道路狹窄,這些“殭屍車”霸佔了公共停車位,讓不少業主氣憤不已。

“這輛車靠近幼兒園,孳生大量蚊蟲不說,而且不知道車油箱裡還有沒有汽油,萬一著火就麻煩了,極易造成安全隱患。每次帶孩子去上幼兒園,都是提心吊膽的。”李女士擔心地說。

記者走訪了附近樓棟的住戶,但大家都不知道這些“殭屍車”的主人是誰。“這輛五菱麵包車,放在這裡有一兩年了,都不知道是誰的。

它一直停在這兒,我們的車都沒處停。”一名住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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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也“頭疼”

一個小區就有17輛“殭屍車”趴窩

我們想移走這堆‘廢鐵’也不是一年兩年了,尤其是最近小區車位逐漸趨近飽和,但車主就是不來清理,我們也很著急,很多居民也是頻頻打來投訴電話,怪我們不作為。”興寧區興東街道辦澳華社區黨總支部書記韋燕萍無奈地說。

近段時間以來,街道辦和社區都接到不少市民的投訴,要求解決“殭屍車”。社區和街道辦也一直關注“殭屍車”的處置問題,“‘殭屍車’存在安全隱患,還長期佔用公共車位,浪費公共資源,而且一停就停多年,成了‘垃圾車’,給小區管理增加了難度。”

韋燕萍表示,據他們初步統計,小區裡的“殭屍車”多達17輛,這還不算電單車等非機動車輛,“數量龐大,我們根本拉不走,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韋燕萍表示,別看只是處理一輛“殭屍車”,但光靠社區居委會的力量遠遠不夠

。為此,社區和街道辦也曾經求助物業、小區所屬管轄的交警支隊,但由於經費、人力等原因,“殭屍車”仍一直“僵持”著。

我們只能一次次地在‘殭屍車’上張貼告示,要求車主及時清理車輛。”韋燕萍表示,接下來,社區和街道辦將再次張貼告示,要求“殭屍車”車主限期一週內必須清理,逾期不清理,社區將聯合交警部門、物業管理部門強行拖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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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不容易

物業稱對業主私有財產沒有處置權

那麼,對停在小區路邊的“殭屍車”,小區物業是否有權處置呢?記者跟隨業主李女士來到澳華花園小區物業公司進行了解。“如果是‘殭屍車’佔道或者違停,我們是可以處理的,但如果車主每個月都交納停車費,我們也不好將這些車輛移走。畢竟這是業主的私有財產,我們沒有處置權。”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物業人員說道。

在記者採訪過程中,恰好有兩位交警到該小區處理車輛亂停案件。“假如這些‘殭屍車’造成安全隱患,交警是否有權對這些‘殭屍車’進行處理?”記者諮詢道。

這些‘殭屍車’停在市政道路上,只要是小區業主投訴,我們就會對這些車輛進行貼單處理。超過72小時無人前來處理,我們是可以對這些車輛拖走的。”執勤民警表示,同時也提醒市民,如果發現“殭屍車”,也可以撥打110反映情況。

南寧丨200米的小區路上停了四五輛“殭屍車”,誰能把它們拉走?

律師建議

讓處置“殭屍車”有法可依

南寧丨200米的小區路上停了四五輛“殭屍車”,誰能把它們拉走?

“目前,我國法律法規中並沒有相關條款對這類車輛進行界定或者認定。而且,對‘殭屍車’的管理一直都是難題。”

廣西萬益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有寧介紹,這些“殭屍車”即便是長期無人問津,從法律意義上來說仍然屬於個人所有財產,屬於有主物。不管是物業管理單位還是公安、城管部門,在處置“殭屍車”時就不能按照無主物的方式進行處置。

依照現行法律法規,僅有五類“殭屍車”可以由交警部門直接處理。

具體法律條例 

1.“拼裝、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

2.“屬於盜搶涉案的贓物車輛”

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涉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車輛”,如套牌車、逾期為年檢的車輛,可通知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處罰

4.逾期不接受處罰,經過公告3個月仍無人認領的車輛可暫扣

5.無涉案但屬無主的車輛,根據《物權法》規定發佈招領公告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收歸國有

《物權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機動車所有人將報廢機動車交售給指定的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但該辦法中所稱的報廢車輛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必須強制報廢的車輛,如大客車、大型貨車和其他營運車輛,私家車不包含在內

對停放在道路停車泊位的“殭屍車”,交警部門可以依法處置,但如何處置停放在停車場內的“殭屍車”仍沒有規定。

根據《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第二十八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業主委員會根據不同情況可以報交警部門處置,或將“殭屍車”拖至不影響通行的區域進行停放。“因此,‘殭屍車’該由哪個部門進行管理,並沒有明確。”黃有寧表示。

黃有寧認為,停放在停車場“殭屍車”,應由停車場經營單位、物業管理企業或業主委員會建立檔案,詳細記錄車主信息、停車時間等,在達到一定年限後,將情況報告交警部門,由交警部門牽頭,聯合環境、工信、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在法律法規的範圍內進行處置。

黃有寧建議,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對現行物權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登記規定等法律法規中沒有細化部分,制定“殭屍車”強制處理條款,以明確“殭屍車”的監管責任主體和管理措施,讓有關部門在處置“殭屍車”的問題上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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