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就境外來堰、返堰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湖北省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的治療和控制取得了極大的成效,轄區內各縣、市、區內的卡點逐步拆除,社區居民刷健康綠碼即可出行,街頭巷尾的人流不斷增加;外出務工的手續日趨減化,辦事效率穩步提高,距離全面恢復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目標也越來越近。

今天,2020年3月17日,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門再下通告,就境外來堰、返堰的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再次提出具體要求。

十堰市就境外來堰、返堰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附:【十堰移動】關於做好境外來堰返堰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切實防範外來輸入性風險,現就進一步做好境外來堰返堰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格屬地管理原則,各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組織對本轄區3月1日以來所有境外來堰返堰人員(包括中國公民、外國公民、無國籍人,從境外直接入堰和經停國內其他城市後入堰)進行排查登記。排查實行動態更新,每日一報。

二、市直各單位對本單位、本系統所有3月1日以來境外返堰入堰人員進行排查登記,查有情況當日向所在社區報告。

三、排查登記信息以縣市區為單位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

四、境外來堰返堰人員要強化自我服務、自我防控意識,主動向居住地社區(村)報告相關情況,包括離開地、經停地、相關活動軌跡及是否進行過醫學隔離觀察等。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凡境外來堰返堰人員均應提前向目的地履行報備手續。

六、對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來堰返堰人員,其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當事人集中隔離,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7日

十堰市就境外來堰、返堰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十堰市就境外來堰、返堰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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