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教育局最新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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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

近日,為落實全國、自治區、包頭市三級教育大會部署,營造良好教育生態,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包頭市教育局制定了《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點擊下方“閱讀原文”查看),文件在印發前在網上進行了意見公開徵集,閱讀量超過10萬次,共收集到有效意見近40條,並一一做了回覆,對於市民具體的入學諮詢也反饋給相關旗縣區,為各地區進一步落實指導意見做參考。

01《指導意見》招生基本原則保持不變

一是堅持“屬地管理,以縣為主”原則。各旗縣區要發揮義務教育的主體責任,結合實際,綜合考慮、科學制定招生方案。

二是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各旗縣區要充分考慮城區建設規劃、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積極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的教育入學服務體系。

三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招生政策、招生範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以及陽光分班方案、分班結果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02《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招生方式

一是

根據各地區學位供給,可採取單校劃片、多校劃片、電腦派位、劃片與派位相結合和九年一貫對口升學等多種方式,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二是當義務教育學校的學位供給能力達到極限仍無法滿足劃片區域內學生的入學需求或為進一步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時,應當實施“多校劃片”或“多校劃片與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招生方式。

三是非屬地戶籍隨遷子女入學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以“居住證”(按《包頭市居住證管理實施辦法》(包府辦發〔2017〕191號)相關規定辦理)為主要依據,統籌安排入學,對於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

四是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不能隨班就讀的聽力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到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納入學籍管理,開展送教上門服務,確保“殘疾兒童”入學率不低於95%。

五是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孤兒、建檔立卡貧困戶適齡子女按時入學,給予更多關注和關愛。

六是民辦中小學校招生以屬地為主,全部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按審批機關批准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程序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統一由旗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實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

七是對直屬中學初中招生進一步規範入學秩序,促進區域教育公平。

03《指導意見》進一步優化招生程序

一是全市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信息採集系統”,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監護人在各旗縣區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包頭教育雲平臺”,根據相關說明與提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預報名和相應的報名資審工作。

二是簡化非屬地戶籍隨遷子女入學證明。選擇“居住證”屬地實施網上信息採集後,審核時原則上只需要提供居住證、戶籍證明,小學入學增加《預防接種證》。

三是進一步鞏固陽光分班成果。2019年全市統一實施“陽光分班”,社會效應良好,今年繼續完善相關政策和程序,各學校開學後嚴禁接收未經過陽光分班的學生,保證陽光分班效果。

四是建立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同時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

04《指導意見》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

一是各地區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輟保學工作“十項制度”要求,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帳,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確保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二是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三是切實做到教育部頒佈的“十個嚴禁”,依法規範招生行為,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守住穩定、安全、廉潔三條底線,主動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按照義務教育屬地管理原則,各地區還將出臺具體的“工作方案”,請廣大家長及時關注市、區兩級教育部門微信平臺、“包頭教育雲平臺”等官方媒體發佈的信息,及時準確瞭解相關政策,做好子女的入學工作。

來源:包頭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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