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長春市教育局發佈緊急通知!

長春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開展對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教育局(文教局):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通知》要求,長春市教育局三令五申,明確要求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擅自開展線下培訓。但是,仍有極個別培訓機構置疫情防控大局於不顧、置學生生命健康於不顧,擅自違規開展線下培訓並被媒體曝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為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嚴禁任何校外培訓機構近期以任何形式開展線下培訓的緊急預警》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開展對校外培訓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要求


(一)各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做到令行禁止。

嚴格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通知》文件中關於“未經省級教育部門批准,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擅自開展線下培訓活動”的要求,在省教育廳未下發開展線下培訓的通知前,全市各校外培訓機構絕不允許擅自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包括一對一補課。


(二)依法依規開展線上培訓。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培訓必須經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以學生和家長自願為原則妥善處理好課程調整及費用核退等事宜,不得進行強制性收費,不得違規組織開展超前超綱超時在線教學。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加大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一)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全面排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大與市場監管、民政、公安等部門的聯合執法力度,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的作用,實行網格化管理,加強對些藏身於居民樓等隱蔽場所的無資質機構(俗稱“黑班”)的摸排,嚴防一些機構和在職教師違規違法聚集學生從事線下培訓;要持續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對轄區內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含無資質機構)開展地毯式排查,做到全覆蓋、無死角;要注意做好“回頭看”工作,防止反彈,鞏固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成果。


(二)從嚴懲處違規校外培訓機構。對校外培訓機構違規開展線下培訓的行為,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制止,同時要落實疫情防控要求,聯繫衛健委等相關部門,妥善遣返涉事學生及家長,處理退費等後續事宜,維護學生及家長權益;對違反規定,擅自開課、復課和開展其他聚集性活動的具有辦學資質的校外培訓機構,可責令立即停止辦學,一經查實,按照年檢不合格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特別是開展與學校招生掛鉤的測試活動等頂風作案者,一律吊銷辦學許可證。


(三)對無資質機構實行“一票否決”。對無資質機構(含有照無證機構),一經查實,一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嚴肅查處,立即取締並列入黑名單;將黑名單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三年內不得在我市舉辦任何類型的民辦學校。


三、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履行屬地責任。疫情防控期間,政府作出暫停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活動的決定,各縣市區要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角度出發,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加強監管。


(二)加強督導,嚴肅追責問責。長春市教育局將組成聯合督導組,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對組織方、舉辦方、監管方依法依規逐級核實處理。


(三)關注輿情,暢通舉報渠道。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關注輿情動態,暢通舉報渠道,及時核查舉報情況;繼續堅持“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每天下午三點前將相關情況報送至市教育局民辦教育。


長春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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