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豈能讓《葫蘆案》死灰復燃?

記得中學的時候,語文教材以極大的篇幅,節選了《紅樓夢》中的《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故事是賈雨村新官上任,遇到了一件人命官司,“四大家族”的公子哥薛蟠從人口販子那裡買了一個小妾,並仗勢把來上門理論的人給打死了,本應被重判,可結果在“門子”的指點下,賈雨村把薛蟠無罪釋放,把案子判成了葫蘆案(糊塗案)。


這個小妾,就是紅樓夢十二釵副冊之首,時年12歲的香菱。


當時年少的我並不能理解,那本天下奇書中有那麼多文學上的精彩段落,可教材的編撰者偏偏選了這一段。


直到後來慢慢長大了,才明白了教材編撰者們的良苦用心。


紅樓夢的故事環境取自於明清之際,當時揚州依靠大運河成為天下繁華富庶中心,聚集了非常多富可敵國的富商,因此也滋生了一個“養馬”的行業。


一群人專門去購買和偷竊小女孩,根據她們的樣貌分類培養,待長到十二三歲之時,高價賣給富商們做妾,這些被買賣交易的女子便稱之為“瘦馬”。


電影《投名狀》和《繡春刀》中,都對“揚州瘦馬”有過一些側面的描述。


新中國豈能讓《葫蘆案》死灰復燃?

新中國豈能讓《葫蘆案》死灰復燃?


這些女孩由於被拐賣的時候尚早,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也毫無依靠,因此,在毒打和調教之下,也只能對拐賣者和富貴人家無條件的順服。


門子道:“這一種柺子單管偷拐五六歲的兒女,養在一個僻靜之處,到十一二歲,度其容貌,帶至他鄉轉賣...那日柺子不在家,我也曾問他。他是被拐子打怕了的,萬不敢說,只說柺子系他親爹,因無錢償債,故賣他。我又哄之再四,他又哭了,只說‘我不記得小時之事!’這可無疑了。《紅樓夢》第四回 清.曹雪芹


什麼是悲劇?


悲劇就是把原本美好的東西撕碎給別人看。


當時,南京還叫做應天府,《葫蘆案》中被拐賣的女子,本名甄英蓮(真應憐),父親甄士隱家境殷實,在當地頗有名望,年過半百之際生了這個女兒,全家極其疼愛,英蓮也生得粉妝玉琢,乖覺可喜,一家人原本甜甜蜜蜜的過著小日子。


新中國豈能讓《葫蘆案》死灰復燃?


可是,英蓮被人販子盜走之後,一家人的命運變被完全改變,夫妻倆先後傷心病倒,女兒變成了仰仗別人鼻息的“瘦馬”,從小就在灌輸和洗腦之下,在毒打和威脅之下,失去了獨立的人格,小女孩不得不依附於人販子和主人。


被洗腦之下的幼年英蓮,一心只想著主人,可是她哪知自己不過是豪門的玩物,這個才貌雙絕的十二釵副冊之首,最後在希望和絕望交織之中,被主人家活活的折磨致死。


根並荷花一莖香,平生遭際實堪傷。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鄉。《紅樓夢》第五回


而紅樓夢中的英蓮,不過是當時江南富商們戀童癖的縮影,這些“瘦馬”們十二三歲之時,就被富商們買走淪為玩物。他們在過度的摧殘之下往往早逝,而那些蹂躪之下苟且下來的,最終也是大多被賣入了妓院。


新中國豈能讓《葫蘆案》死灰復燃?


而比富商和人販子更令人痛恨的是,《葫蘆案》一節中,負責判案的賈雨村,正是在英蓮的父親甄士隱的資助和鼓勵之下,進京趕考獲得了功名和官職,出任應天府。


但是,為了巴結上“賈史王薛”的四大家族,賈雨村卻恩將仇報,不僅沒有緝拿兇手將之法辦,還對恩公之女落井下石。


而這個由甄士隱(真事隱)和賈雨村(假語存)作為引子的悲劇,是作者曹雪芹眼睜睜看著一個個萬千寵愛的掌上明珠,最終淪為一個任人作踐的奴隸,而官府卻介於富商們的權勢,選擇性的無視。


這就是舊社會,窮人家的孩子毫無自由和自尊,而薛家這樣家財萬貫身份顯赫的富商,只要他們有錢,就能踐踏其他人的自由和尊嚴,卻沒有人能將其繩之以法。


因此,我們新中國的中學課本中,沒有選擇富麗堂皇的大觀園,沒有選擇鶯鶯燕燕的詩詞盛會,卻選擇了這個悲劇,掰開了揉碎了給我們看。


如同課本中那些如同匕首般的魯迅文章,《葫蘆案》也是那些新中國的建立者,用他們的信仰,在我們小時候就潛移默化的撒下了一顆顆公平正義的種子。


新中國豈能讓《葫蘆案》死灰復燃?


他們期待這些種子能夠突破層層阻礙長大,綻放出一朵朵潔白爛漫的鮮花。


新中國豈能讓《葫蘆案》死灰復燃?


最後,作為一個老父親,感謝南京公安,沒有讓葫蘆案的悲劇再一次重演,感謝南京公安,讓那踐踏法律和人權的富豪們知道,新中國是人民的天下,不是賈雨村和賈史王薛們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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