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生女生住一起過分嗎?

絮眧


只要雙方都情同意和,奔著結婚去的就不過分唄,亂搞男女關係,只是想著玩玩的就過分,

如果真的確定想要跟對方攜手一生的話,婚前同居可以提前感受一下婚後的生活,也能讓你更加了解以後要跟你一起生活幾十年的人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你能不能接受對方最真實的樣子,這個可以避免婚後因為生活上的一些習慣而看不慣對方,繼而引發爭吵,破壞感情。

並且有些人在外面偽裝的很好,而私底下是個行為作風,脾氣,都不太好的。那麼婚前同居就是有必要的,只有這樣你才能瞭解真實的他她,避免結婚以後發現忍受不了對方,

還有就是性生活的和諧,很多人都是因為婚後性生活不和諧導致離婚的,女生在同居期間一定要保護好自己,這樣就算最後沒有和對方走到一起,也不至於因為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傷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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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相愛於八十年代,那時人們是比較封建的,婚前同居是被人們看不起,特別是農村會當成笑話的。我們是在一個單位上班,自己相處的,那時候自己自己處對相是很少的。我們在相愛三個月時就同居了,說是同居,可我們分別住男女宿舍,只是偷偷相歡於花前月下……那面喲們都十九歲,父母還都不知道,直到一年後他懷孕了,去了裡家醫院,沒結婚證都不給做認流時,我們才向父母說明輕況,終於在各自父母多次訓斥一月後,我們才結婚了,婚後由於怕丟人,第一件事就是想做掉孩子,可還是因為不夠年齡登不上記,做不了,那時候計劃生育很嚴,可戶口管理很亂,只到二十三歲年以後,給兒子在城裡買樓時,才想起來我們還沒登記呢……我們就是這樣無名無份,沒保障的情況下,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鼓勵,互相體諒互相磨合,自我改造的情況下,度過了三十幾個春秋……

所以我認為只要真愛對方,真心想為將來這個家負出,未婚同居沒什麼過份的……最後我想問一個問題“現在洞房才同居過份嗎?”……


寒蠶在柳


【人魚薇沫】這個倒不過分,因為是個人行為,但是如果是女孩子想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話,不建議婚前同居。

1.女孩子的保鮮期

食物有保鮮期,愛情也有保鮮期。

這是一種期待,比如你喜歡一款裙子,暫時買不起,這段攢錢嚮往的日子是最美好的,裙子買到了,上身了,過了陣子就不新鮮了,想換下一件。

道理是一樣的,尤其是男人對女人的新鮮感更是比你們想象的短。

這是由天性決定的,長情不過是因為後的教育或是思想起主導作用。

2.同居期間暴漏問題

同居時人們比較放鬆,各種對待生活的態度和脾性都表露無疑。

這些小如線頭的不和諧卻極容易導致兩人產生分歧。

而同居是沒有保障的,也許因為一時口角或是負氣,就會分手。

而婚姻是大事,通知了親戚,一起購買房屋裝修,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都是一起面對的,在這期間,會體會到婚姻的不易。

即便以後生活中產生矛盾,也會因這些經歷會多思考一下,這一思考人就容易沉澱,磨合得也就順利了。

3.若分手對以後的傷害

如果真的分手了,考慮過以後嗎?

面對新男友,你若能一直緘默,會相安無事。

但如果你產生了比對,或是無意間透露和前男友住在一起的細節,相信新男友不會心無芥蒂。

男人的小心眼你永遠無法想像。

最後,同居大部分都很難修成正果,我聽過太多女孩後悔同居這件事。若有不得不在一起的原因,也請小心對待。

【我是人魚薇沫】提升自我成長,幫助他人認清世界,離開狹窄的個人天地,如果這答案對您有幫助,請關注我點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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