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陽男童被埋,究竟是誰的錯?

板牙的豁兒


3三個家庭4個孩子死亡,令人悲憤!原陽工地出現的這個事件讓幾個家庭崩潰,究其原因主要有一下方面:

第一,孩子的監護人有責任

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一定要履行監護人的責任,監護人不履行職責或者未能全面履行職責,造成監護人受傷害,監護人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在雨季防止孩子下河游泳,家庭附近有施工工地的,更應當謹慎應當更加謹慎,工地有各種施工機械,各種坑洞,高空落物等隱患,要避免孩子進入工地,防止孩子受到傷害,發生安全事故。

第二,工地施工單位有責任

工地要實行封閉管理,防止外人進入。對於距離居民區近的如村莊、社區,更應當注重安全隔離,防止外來人員誤入。

該工地圍擋不全,多處有開口,任何人員都可以自由出入,這就是一個危險源。

孩子從破損圍擋進入,就是就是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沒有做到位,為孩子進入施工現場提供了便利,產生了管理漏洞!

第三,施工人員也有責任

四個孩子在基坑玩耍,沒有發現,無論是用渣土車倒土,還是基坑坍塌,導致孩子死亡,都是有責任的!

第四,管理部門有責任

如果工程沒有審批手續,或者開工許可證,施工單位違法施工,監管部門也有一定的責任!

之,出來四個人命的事故就是較大事故,必須啟動調查程序,嚴格追責問責!做到四不放過!


綠苑


4個孩子,兩個9歲,一個7歲,一個5歲,都是懵懂無知的小孩,一下子都沒了,的確令人痛心!

聽聞屍體被挖出來時,有三個孩子幾乎不成人樣,有的還被挖掘機挖成幾截,更是讓人不可想象。太慘了!

一、造成此事的原因,有幾種可能

1、四個孩子貪玩鑽進工地,看到深坑下去玩耍,工地大車挖機視線本來不好,沒想到坑裡有小孩,用土填埋了。但是,既然用土填埋,就不應該再次挖掘,發現孩子屍體的可能性不大。

2、四個孩子貪玩鑽進深坑,被滑下來的土方掩埋。

3、工地挖機師傅失誤造成孩子死亡或重傷,為掩蓋罪行,或者避免受傷後的高額醫療費和賠償費,一不做二不休,乾脆將四名孩子全部殺死掩埋。知道四名孩子集體失蹤村民絕對要到工地找,就假裝發現孩子屍體報案,大不了賠錢了事。倘若如此,到底深坑是不是第一現場還很難說。

這裡有個疑點,那就是當發現孩子第一具屍體後,施工方沒有讓家屬和村民進入工地,是不是掩蓋什麼,讓人懷疑。

仔細分析,現在案情的關鍵是挖機司機和當時在場的施工人員。要對他們進行嚴格盤查訊問,倘若現場人不多,司機又是老闆至親,則謀殺的可能性較大。倘若人現場目擊者較多,則故意殺人的可能性不大。

二、誰的錯?

1、要說是誰的錯,我覺得第一個是施工方。沒有完全封閉,要麼從圍欄破損處鑽進去的,要麼從大門進去的,反正施工方脫不了責任,不管孩子死亡若是由於施工土方所致,還是施工方故意殺人,都逃不掉。

2、當然,讓不滿十歲的孩子到處跑,家長也有逃不掉的干係,監護人對孩子監護缺位,也是造成此事的重要原因。

案件一出,舉國震驚,希望案件真相早日公佈,也希望家長們重視孩子安全。千事萬事,沒有孩子的事大,千忙萬忙,失去孩子就是白忙!警覺!






文軒閣


昨天(4.19日),在河南原陽四個男同被埋,最大的9歲,最小的僅五歲,這些像樹苗一樣的孩子,剛剛從地裡冒出來,還沒來得及多看看這個世界,就離開了。此時此刻,家長應該多麼悲痛,這些被埋孩子的家屬通宵守著遺體。而事故現場早已人去樓空。

事情是怎麼發生的呢?

1.下午4點左右,4個孩子在家門口一起玩耍。

2.下午4點20分左右,劉家大人趕集買回炸雞給孩子,3個孩子們吃完之後就出門了。

3.下午4點30分左右,劉家3個孩子來到位於住處南邊的超市買東西,超市老闆並沒有發現異樣。超市的攝像頭卻留下了他們最後的背影。

4.根據監控,下午5點22分,天空開始飄雨,地面已經溼滑。此時3個家庭開始找孩子回家吃飯,沒找到孩子便在村裡的微信群詢問。

5.據官方通報,第一個孩子疑似是在5點30分左右挖出,第一個孩子是工地的挖掘司機先挖出的,之後司機報警。

6.根據微信群消息,傍晚6點40分,村民微信群內有人說盛和府工地內挖出了小孩,不少村民感到吃驚,但此時他們以為是陳年舊案,並未聯想到和自己有關。有村民擔心是自家孩子,紛紛趕到事發小區,但被工地工作人員攔著。

晚上19點-22點40分,後面3個孩子陸續挖出。幾經周折,家屬們進入現場,發現孩子的遺體已被嚴重損毀:當時孩子還是熱乎乎的,身體還是軟的。

從下午4點半孩子在超市買東西到5點半第一個孩子被挖出,中間不過一個小時左右。簡直不敢相信就短短一個小時,孩子和家屬就天人永隔。這一個小時裡發生了什麼?給了我們什麼思考呢?

1.這裡真的是文明施工嗎?據此前原陽縣官方披露,事故工地建設的盛和府項目並未取得施工許可資質,項目法人代表吳某等7人已被控制。該公司曾在現場張貼“文明施工牌”,第一項即是:設置不低於規定高度的圍欄,實行封閉式施工。但記者發現,其應標明的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安全監督、監理單位電話,全部為空白。一塊正在平整中的工地現場如數個足球場般空曠,四處均有一米多高圍擋擋住,但部分圍擋離地的縫隙較高,足夠小孩鑽入,還有的地方有裂縫,可供人進入。想一下,當小孩發現這樣好玩的地方,他們怎麼可能不去躍躍欲試呢?

2.施工時不應該有監管嗎?

按道理說,施工時應該有人專門監管巡查,明知道自己的施工防護措施不好,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呢?四個孩子鑽入施工場地,如果有人專門巡查,不可能一點都沒有察覺。或許他們不僅僅是工作場所安全措施不好,而且連施工時連監控措施都不嚴密。

孩子是如何進入工地的?又是如何被埋的?這實在讓人覺得疑點重重。

3.家長對孩子一定要加強管理,教育孩子有安全意識

發生這樣的事情,心裡最悲痛的莫過於家長。這也給所有家長敲響了警鐘,我們在管教孩子時,不僅僅要管他吃,管他住,還得教他們有安全意識,告訴他們哪些地方可以去,哪些地方不可以去。

結束語:對於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一定要嚴懲,對於監管不得力的人,也一定要嚴懲。願可憐的孩子們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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