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陽法院甘井法庭:“上門”服務喚回母子情

合陽法院甘井法庭:“上門”服務喚回母子情

近日,渭南市合陽縣人民法院甘井法庭“上門”服務,化解了一起贍養糾紛。

原告王某已年過八旬。1968年,王某夫妻二人收養了十個月大的孫某。孫某17歲時,王某因丈夫去世改嫁河南,但與孫某母子關係尚可,每年仍返回合陽看望孫某。孫某娶妻後,因婆媳矛盾時有發生,王某與孫某的關係逐漸冷淡。2016年,再婚丈夫去世後,王某回到合陽與女兒共同生活。2020年4月,王某將孫某告上法庭,要求孫某履行贍養義務。

受理案件後,辦案人員即通知孫某到庭應訴。孫某認為雖然王某將自己撫養了17年,但是在自己結婚成家的大事上從未過問,這次又在與自己未溝通的情況下直接起訴至法庭,自己很是憋屈。聽了孫某的意見,承辦法官深知一紙判決根本無法解決老人的實際問題,必須讓兩人面對面溝通、解開心結。鑑於王某年事已高、行動不便,4月17日,承辦人與孫某一同來到老人女兒家中,耐心細緻的做雙方的調解工作,一方面對孫某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讓其明白贍養老人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另一方面勸解老人,望其能體諒孫某白手起家的不易。經過長達4個多小時的說服勸解,母子二人解開了心結,達成和解協議。(記者張建鋒 通訊員 方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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