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來自企業領域的“組織調查”消息,讓一名在商界如魚得水的前政府官員,成了多家時政媒體的報道對象。4月17日,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通過上交所信息發佈平臺發佈公告稱:“近日公司接到有關方面通知:公司副總裁陳德富先生因個人原因,接受組織調查。目前公司經營管理情況一切正常。公司將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開資料顯示,陳德富,男,1976年9月生,籍貫福建,高級工商管理碩士,中共黨員,曾任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正科級幹部、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副處級幹部、金融辦專職副主任、興業證券董事會秘書等職務。儘管陳德富早在2011年就已出任興業證券副總裁一職,也就是說他在更早的時間就已經從公務員系統轉至國企系統,但是,他在擔任興業證券副總裁之前,已經是一名副處級幹部,算得上一名級別不低的官員。
在某種意義上,陳德富的職場軌跡,實在不乏令人驚歎之處。就任興業證券副總裁時,陳德富年僅35歲,是當時興業證券最年輕的副總裁。然而,有媒體查閱興業證券歷史公告發現,在興業證券董事會2011年第七次臨時會議上,對聘任陳德富為副總裁的議案,11位與會董事有2人投了棄權票,贊成人數為參加投票表決人數的73%。這也是當時董事會的8項議案中唯一沒有全票通過的一項議案。不過,儘管有此波折,陳德富最終還是成功到任,併兼任興業證券紀委書記、興證期貨有限公司董事長、福建證券期貨業協會常務副會長等職,年薪超過200萬元人民幣,可謂名利雙收,一時風頭無兩。
然而,就在陳德富意氣風發之時,突如其來的“組織調查”,卻讓他直接“跌落”了下來。在這一事件中,最為不同尋常的一點,就在於陳德富不是因為在興業證券的履職問題而被有關部門調查,而是因為“個人問題”被組織調查。儘管這並不意味著,陳德富的問題一定與興業證券無關,但這至少足以說明,讓陳德富被調查的直接原因另有來歷。這也說明,儘管從表面上看,陳德富已經不在政府系統任職,且領有高薪,但他卻依然有著值得被組織調查的重要問題。
事實上,且不說像陳德富這樣,從政府系統轉至國企擔任高管,有些官員即便已經徹底“下海”進入民企,也依然無法逃過紀檢監察機構的“法眼”,其歷史問題必然要被揪出。2018年8月27日,安徽紀檢監察網發佈消息,來安縣委原書記劉榮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而此時距離劉榮祥“辭職下海”,已經過去了一年半。
2017年3月,劉榮祥辭去公職,加入了華夏幸福,並在華夏幸福合肥區域任職。2018年7月7日,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發布“2018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授予日)”公告顯示,劉榮祥出現在該名單的“核心幹部”一欄內。根據公告,包括劉榮祥在內的122名“核心幹部”共獲授4127萬份股票期權。
然而,讓人未料到的是,僅在獲授股票期權一個多月後,劉榮祥便被調查。經查,劉榮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購物卡,違規任職取酬;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企業任職期間收受非法收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分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最終,2019年1月5日,劉榮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與劉榮祥相似,2018年4月9日,蕪湖市紀委監委通報稱,蕪湖市衛計委原黨委書記、主任何思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與劉榮祥前往大企業擔任高管不同,何思忠下海之後,選擇了自主創業。2016年9月,時年53歲的何思忠辭去公職,成立了安徽海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這家位於安徽阜陽的民營醫療公司成立於2016年9月,何思忠是創始人之一,並一直擔任董事長。
然而,這並不能遮掩他在擔任公職期間犯下的罪行。2018年7月10日,何思忠受賄案在蕪湖市鳩江區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何思忠先後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227.3305萬元、美元1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30795.56元的歐米茄手錶1只。一審法院判處被告人何思忠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何思忠服判,表示不上訴。
這些案例說明,對於公職人員,一旦其行為涉及違紀違法,最終都不可能逃過黨紀國法的追究。退休不是保險箱,下海也不是擋箭牌。歸根結底,只有老實交代問題,才是唯一的出路。
資料來源:澎湃新聞、人民網等
撰文 / 楊鑫宇 編輯 / 黃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