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预计国庆节部分实施?关系到你的钱袋子!

个税法预计国庆节部分实施?关系到你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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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自推出以来一直备受关注,毕竟真正关系到我们的钱袋子!

具体内容详见钱小姐之前的文章

《个税起征点上调,影响到底大不大?》

终于在8月27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迎来二审,二审稿中,维持起征点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新增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中国人大网公布消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今日上午分组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个税法草案)等,个税法草案是否有变备受关注,而结果或在8月31日下午会议表决各项议案时揭晓


也就是说,后天就能迎来大结局!

考虑到那些健忘的盆友们,我们再次来看下如果新的个税法案通过,我们将有哪些变化?

起征点仍拟为每月5000元


对于我们工薪族而言,缴纳个税最期盼每月能多些减税。各方意见中,有不少声音希望在一审稿基础上,“起征点”还能再提高点。毕竟现在一线城市即使收入过万也刚刚处于温饱线。

决定草案显示,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仍拟按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计算


个税法预计国庆节部分实施?关系到你的钱袋子!


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主要依据城镇居民的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水平、劳动力负担系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三大要素测算。


5000元涵盖了2018年基本消费支出,还考虑了一定的前瞻性。


个税“起征点”是动态调整的,此次不调不意味着后续不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起征点”问题还会结合逐步扩大综合征税范围、完善费用扣除、优化税率结构等改革进程统筹考虑。


起征点的问题对于一线城市来说其实杯水车薪,影响根本不大,毕竟北京的平均工资都12506元了,所以大家更加关心的应该是新累进税率和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从5项增至6项

“专项附加扣除”也是个税法第七次大修的一个亮点。

根据草案一审稿,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决定草案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赡养老人支出,扩充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个税法预计国庆节部分实施?关系到你的钱袋子!

之前很多人炒作的所谓“单身税”也是由此而来的,其实不是要收取单身税,而是对于已经结婚且有子女的家庭来说,能够有专项扣除费用,可以减免部分个税。所以单身的要抓紧了。

45%最高税率不变,税率级距扩大

在收集到的13万多条意见中,有不少关注修改后的个税税率,其中45%的最高税率是否下调也成为意见焦点之一。

有声音认为最高税率偏高,不利于高端人才引进,甚至反而强化了高收入人群的避税动机。

但是也有人表示,个税本来应该遵循的原则就应该是“穷人少交税,富人多交税”。(还好钱小姐还没达到45%税率标准)

二审稿决定草案沿用了草案一审稿的内容,维持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虽然维持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但3%、10%、20%税率级距明显扩大,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和45%税率跟此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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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征点,税率的调整才是大家应该关注的重点,钱小姐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新的税率调整,每个月还是可以省几百块税钱的。

比如原来你的应纳税额为1万元,之前对应的是20%的税率,应纳税2000元,按照新的税率表,1万元对应10%的税率,应纳税1000元,足足减少了1000元!(所以即将找工作的同学们好好算算这笔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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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将在国庆节部分实施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决定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这意味着个税减税有望在国庆节率先实施.

喜大普奔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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