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凶手免死 臺灣網紅髮文酸“邏輯太美,我不忍心看”

圖為2016年時,兇嫌王景玉被帶回派出所偵訊的畫面。(中時電子報資料照) 

   3歲女童小燈泡命案,“高院”更一審認定兇手王景玉惡性重大且有再犯高度風險,但因精神病症可在監禁期間矯治,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15日“最高法院”駁回確定,王景玉逃死確定。對此,臺灣網紅“宅神”朱學恆在臉譜網(Facebook)發文嘆:“這邏輯太美了我不忍心看。”

   王景玉殺害小燈泡案,一審認為依兩公約規定,精神病患不得判死,將王判處無期徒刑;“高院”審理時認定,王殺人受思覺失調症影響,減刑後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更一審審理認為,王男有計劃行兇,犯罪手段極兇殘,所生危害很大,不符減刑規定,其犯行屬兩公約情節最重大犯罪。但“他患精神疾病,雖未及時接受治療,醫師證述如果施以適當藥物治療及專業心理輔導,再佐以監禁期間矯治,有改善病情可能”。

   對此,“宅神”朱學恆發文,用50字狂酸:“殺人前藥物治療心理輔導矯治都沒有用;殺人後藥物治療心理輔導矯治就忽然有改善可能了。這邏輯太美了我不忍心看。”

   網友也紛紛回應:“現在缺的 應該就是私法正義!”、“現在走在路上都覺得非常欠缺安全感,為什麼…”、“精神病史變殺人犯保護傘”、“我不想我繳的稅拿去養這傢伙,請送他去見上帝,讓上帝去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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