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老公的工資卡一直在婆婆手裡,這日子怎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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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我看了一篇朱自清和他父親因為“兒子的工資到底要不要上交老子”而鬧不和的文章。

朱自清對父親的反抗是激烈的,當他父親利用自己跟校長的私情把他當月的薪水支取回家了以後,他勃然大怒。

兩父子就此槓上了,朱自清和父親互相惱怒,有幾年的時間沒說過話。

當然,最後朱家兩父子還是和解了,因為父親老了,想念兒子和孫子了,而朱自清呢,寫了一篇催人淚下的《背影》向父親示好。

關於朱自清和父親的這次衝突,我是完全站朱自清這邊的,並且,絲毫不覺得他不孝。相反,我覺得朱父的手實在伸太長了。

朱自清那個年代,新舊思想交鋒激烈,保守與進步勢均力敵,像朱父一樣有封建家長制作風的老派人物隨處可見。

朱自清的反抗,可能反而顯得有些另類,但他還是不惜得罪父親,堅決拿回了對自己薪酬的自主處置權。

我所想不到的是:直到今天,離朱自清那個時代已經過去了差不多一百年,我們身邊居然還有很多婚後向父母上繳收入的丈夫,還有很多要求小夫妻上繳收入的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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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老公的工資卡一直在婆婆手裡,這日子怎麼過!


最近,一個網友就給我講了她自己的故事:

她和丈夫是相親認識的,相處了大概三個月後就訂婚了。她們家那邊,把訂婚看得比較重,男女訂婚就相當於結婚了。她本來打算跟男方再相處半年再領證,但很快發現自己懷孕了,只好先領了證、辦了孩子的準生證。 

她自己每月月薪三千,老公每月月薪八千左右,在五線小城市生活還算不錯的,但是令她感到特別鬱悶的是:老公的工資卡一直都在婆婆手裡,婆婆用自己的退休金和兒子的工資炒股,但虧得慘不忍睹。

每次她和婆婆要老公的工資卡,兩人都要大吵一架,而她老公也不希望她總是“沒事找事”,影響家庭和諧。她老公覺得,她在生活上已經過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並不需要掌管自己的工資卡,況且老人家掌管的錢,將來都會是他們的。

孩子落地後,紙尿布、奶粉錢、早教費等等花銷接踵而來,家庭開支突然增大,她那點工資已經完全不夠用了,她就再次提出來要老公把工資卡從婆婆那裡拿回來,她老公也同意了。

豈料,婆婆根本不同意。婆婆說,年輕小夫妻就知道大手大腳花錢,基本上都存不下什麼錢來。她買的那些股票,只要大家有耐心等一等,價格肯定能翻番。由她來幫兒子、兒媳存錢,將來全家才能換大房子。

這是典型的“畫餅術”,她不買賬,但婆婆也不肯讓步。丈夫吧?就是一個“和稀泥”的。一會兒讓自己媽媽退一步,一會兒讓老婆退一步,兩個人都不肯讓,他就乾脆做個縮頭烏龜。

她問我,我又不想離婚,怎麼辦?

我說,要麼忍,要麼離,這世界上沒有“如何快樂地忍氣吞聲”這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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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老公的工資卡一直在婆婆手裡,這日子怎麼過!


還有一個讀者也給我講述了她自己的故事:

剛結婚的時候,她公婆就提出讓她和她老公每人上交一半工資,說是替他們倆存著買房。

公婆幫這對小夫妻租的房子,就在他們住處的馬路對面,房租由小夫妻自己出。

她和老公每天晚上下班了,一定要去他們那吃飯。她不想去他們那吃的時候,還得編各種理由,要不然公公就會發火。

她每個月得向公婆交伙食費,外加上每個月的房租,每個月把這些開銷去掉就不剩什麼錢了。

起初,她一直認為把錢放在公婆那裡,自己也可以接受,畢竟有人幫忙攢錢是好事,可後來她發現,她放在公婆那裡的錢通通都沒了。

什麼攢錢買房子,都是騙人的。他們老兩口欠的社保醫保好多年,都是拿小兩口的錢去堵這個窟窿,甚至還包括她結婚時收的份子錢也沒了。

離婚後,她前夫有點後悔。她前公婆則勸她前夫,要找一個不要彩禮的姑娘,不要在她身上浪費時間。

聽完她的故事,我只能感慨:“面對這樣一家子人,你之前可真是能忍啊。”

每次我們講到類似的故事,很多姑娘總是把矛頭指向極品公婆、長輩,可在我看來,這些糟心的事情之所以會發生,罪魁禍首是那個男人。

看起來,是公婆的強勢、越界、“管得太多”摧毀了婚姻,可歸根結底,不過就是那個男人沒有實現獨立所致。

能對那段婚姻負責的人,不是公婆,不是旁人,而是夫妻雙方。

一段好的婚姻,是由兩個獨立的人相互成就的。

結婚時,我們要考慮一個最核心的問題:這個人是不是真的長成了一個有“婚姻力”的成年人?

何為“婚姻力”?說到底是經營婚姻的能力,它包含很多因素。比如,情商領域的同理心、共情力、自制力等等,還有智商、性商和財商等等。

而“財商”的重中之重是什麼?是經濟獨立。

一般來說,我們渴望獨立的心理幾乎是與生俱來的。

學步的時候,我們迫切需要擺脫大人的手,想用自己的雙眼、雙手、雙腳去探索世界。

長大一點之後,我們需要有獨立的空間,比如專屬自己的房間、上了鎖的日記本。

工作之後,我們希望能自己支配自己的收入,買自己想買的東西,而不必問父母的意見。

談戀愛和結婚時,我們希望自己能隨心所欲愛自己想愛的人而不被幹涉、反對甚至控制。

大多數成年人不願意生活在父母的掌控之下,但也有一部分人,因為害怕,因為習慣,不敢邁出那一步,在心理和情感上依然只是個小孩,習慣性地依賴父母。

哪怕到了結婚生子這一步,依然沒有辦法從父母的羽翼下獨立出來。

也是,相比成為另外一個家庭的頂樑柱,躲在父母這把巨傘下面躲雨顯然來得更舒適、更安全。

面對這樣一個男人,你很難向他解釋“夫妻關係大於親子關係,一個家庭才能真正穩固和幸福”的道理,因為潛意識裡他認為妻子是外人,而父母才是自家人。

也算是“求仁得仁”吧,這麼想的男人,最後果真讓妻子成了外人。

一個被當成外人的妻子,如何心平氣和地跟他和他的家人相處?

日子久了,分道揚鑣是必然。

而這樣的丈夫,果然“夠孝順”,因為他讓自己的父母看到了最不願意看到的結局:妻離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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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老公的工資卡一直在婆婆手裡,這日子怎麼過!


像朱自清父親一樣的父母,我們這社會還有很多。

他們最經典的名言是:“我兒子賺的錢就應該交給我。”

坦白說,我覺得這話是很沒有道理的。

他們是將兒子視為一個人,還是自己的一個私有財產?

養個孩子,就像是養只牛羊一樣麼?因為這頭牛是你的,所以它產的牛奶是你的?因為這頭羊是你的,所以它身上的羊毛也是你的?

從法理上來講,一個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有權支配自己的收入,婚後兩夫妻的收入便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何分配應該由兩夫妻來決定,實在不關公婆什麼事。

從情理上來講,兒女都已經結婚了,父母若是手伸得太長、管得太寬,必然會遭致反彈,結局也一定會很難看。

兒女孝敬父母、贍養父母固然天經地義,但孝敬父母也要講方式的,不是說將經濟大權交給父母就代表孝順了。

父母若是真為了兒女好,就應該要把兒女當成一個獨立的人,而不是永遠需要喝奶的孩子。

如果兒女能對父母說:“我愛你,我會孝敬您,但你是你,我是我,我們之間也應該有界限”,我覺得這是父母的成功,也是兒女的成功。

如果覺得只有自己家人才安全,而媳婦是外人是豺狼,那還不如不要結婚去禍害別人了,一家子就這樣過下去最安全。

又或者,讓那些沒有獨立的男人和一個沒有獨立的女人結婚,應該會更有好戲看。

你想啊,男的沒長大,女的沒獨立,結婚後各自的工資歸各自的父母掌管,家裡的大事小事雙方父母都跑來摻和。

公婆、岳父母、小夫妻,亂成一團,吵成一團,所有人界限不清,三代人像一鍋粥一樣熬著、煮著,把日子過成一團漿糊。

這樣兩個人相愛,就是在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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