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生女生住一起過分嗎?

絮眧


未婚同居沒有什麼好與不好,只是看各人的生活態度!

未婚同居有兩種情況:

一個是非君不嫁,而暫時生活在一起,這樣生活上有很多方便,也有了歸屬感和安全感!只是等待選擇結婚的日期或是必要的物質上的準備。這種同居是短暫的。

二是暫時沒有結婚的想法,只是同居,等待年齡和事業的更加成熟。這種同居一般時間較長。

不管哪種情況,都是有心有所屬,這樣同居無可非議!

從你說的情況看,你們的感情基礎很好,也很恩愛!

有句話叫:知足常樂。人無完人,人對婚姻和愛情的期望值是不斷提升的,所以同居久了,就會有疲勞感,總覺得不如人意!

愛一個人,不管是同居還是結婚,要學會寬容和包容!同居使你們在關心的層面上越來越深入,而不是表面的那麼太在意!你們同居其實已經是進入到婚姻階段,這是心理的感覺!所以對對方的要求也越來越多,由戀人而進入親情階段,就越來越挑剔,這是婚姻的必然階段,所以在這個時期,要處理好愛情的危險期,就是對對方的不滿意!

我建議你們應該建立更健康的生活方式,來培養共同的志趣和愛好,使愛情生活更豐富更雅緻,不要落入平庸!

再有愛情就是愛你愛的人的長處,而不是短處,所以要包容,不要試圖改變一個人,哪怕是你最愛的一個人,如果真的不喜歡,就適當地聰明地引導他,不要只是抱怨或是生氣,這沒有好處,愛人間是不可能改變的,也許他也對你有些地方看不順眼呢!是嗎?

所以,把生活安排好,把愛人照顧好,就是愛情的秘訣。可以改變愛的方式和愛的內容,但不要過分荷求,人的愛好和個性更應當理解和接受。


諾米爸爸


我和老婆相愛於八十年代,那時人們是比較封建的,婚前同居是被人們看不起,特別是農村會當成笑話的。我們是在一個單位上班,自己相處的,那時候自己自己處對相是很少的。我們在相愛三個月時就同居了,說是同居,可我們分別住男女宿舍,只是偷偷相歡於花前月下……那面喲們都十九歲,父母還都不知道,直到一年後他懷孕了,去了裡家醫院,沒結婚證都不給做認流時,我們才向父母說明輕況,終於在各自父母多次訓斥一月後,我們才結婚了,婚後由於怕丟人,第一件事就是想做掉孩子,可還是因為不夠年齡登不上記,做不了,那時候計劃生育很嚴,可戶口管理很亂,只到二十三歲年以後,給兒子在城裡買樓時,才想起來我們還沒登記呢……我們就是這樣無名無份,沒保障的情況下,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鼓勵,互相體諒互相磨合,自我改造的情況下,度過了三十幾個春秋……

所以我認為只要真愛對方,真心想為將來這個家負出,未婚同居沒什麼過份的……最後我想問一個問題“現在洞房才同居過份嗎?”……


寒蠶在柳


【人魚薇沫】這個倒不過分,因為是個人行為,但是如果是女孩子想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話,不建議婚前同居。

1.女孩子的保鮮期

食物有保鮮期,愛情也有保鮮期。

這是一種期待,比如你喜歡一款裙子,暫時買不起,這段攢錢嚮往的日子是最美好的,裙子買到了,上身了,過了陣子就不新鮮了,想換下一件。

道理是一樣的,尤其是男人對女人的新鮮感更是比你們想象的短。

這是由天性決定的,長情不過是因為後的教育或是思想起主導作用。

2.同居期間暴漏問題

同居時人們比較放鬆,各種對待生活的態度和脾性都表露無疑。

這些小如線頭的不和諧卻極容易導致兩人產生分歧。

而同居是沒有保障的,也許因為一時口角或是負氣,就會分手。

而婚姻是大事,通知了親戚,一起購買房屋裝修,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都是一起面對的,在這期間,會體會到婚姻的不易。

即便以後生活中產生矛盾,也會因這些經歷會多思考一下,這一思考人就容易沉澱,磨合得也就順利了。

3.若分手對以後的傷害

如果真的分手了,考慮過以後嗎?

面對新男友,你若能一直緘默,會相安無事。

但如果你產生了比對,或是無意間透露和前男友住在一起的細節,相信新男友不會心無芥蒂。

男人的小心眼你永遠無法想像。

最後,同居大部分都很難修成正果,我聽過太多女孩後悔同居這件事。若有不得不在一起的原因,也請小心對待。

【我是人魚薇沫】提升自我成長,幫助他人認清世界,離開狹窄的個人天地,如果這答案對您有幫助,請關注我點贊,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