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品牌】洛陽牡丹地理標誌商標申報取得實質進展

4月20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和中國商標網上,由市政府授權、市林業局牡丹發展中心申報的“洛陽牡丹”地理標誌證明商標進入初審公告階段,標誌著該項工作的申報材料已通過國家商標局審核。

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申請地理標誌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申報要求,洛陽牡丹發展中心先後與市農產品安全監測中心簽訂《檢測服務協議》,查閱了《洛陽市志——牡丹志》、《牡丹》、《洛陽牡丹甲天下》、《牡丹大觀》等史料書籍以及歷年來我市的牡丹科研成果,制定了符合要求和規範的《“洛陽牡丹”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通過新聞媒體在省內外開展了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圖案公開徵集活動,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對徵集到的圖案進行了評審,確定了“洛陽牡丹”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圖案。市政府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發出了《關於“洛陽牡丹”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函》。12月底,洛陽牡丹發展中心完成“洛陽牡丹”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申報要求的全部程序。今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響,材料審核直至目前才通過並進行網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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