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路线图”。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实体平台,打造地方特色品牌;推进“12348”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加快河南法律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一体化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相关事项“一网通办”,通过多平台融合发展,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实施方案》明确,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统筹城市、乡村法律服务资源分布,逐步解决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要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面、有效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标准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要加强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逐步实现每个村(社区)有1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借助互联网平台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新产品。要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低收入群体、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

《实施方案》指出,要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要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活动。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实施“黄河奔流上市培育工程”,推动律师服务重点民营企业上市发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在加大保障力度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将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经费;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

导性目录,优先保障基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倾斜。此外,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对有关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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