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转发承德人社 今天

注意啦!注意啦!

涨了!涨了!涨了!

9月20日

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9年11月1日起

我省调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

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你的工资会有大变化!

调整到多少?一起来看!

涨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上涨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

涨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通知》明确,本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前,我市最低工资分为三档:市本级(含双桥、双滦、营子、高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590元;兴隆、平泉、宽城、滦平、承德县最低工资标准是1480元;丰宁、隆化、围场最低工资标准是13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16元、15元、14元。

调整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三档变为两档:市本级(含双桥、双滦、营子、高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790元;兴隆、平泉、宽城、滦平、承德、丰宁、隆化、围场最低工资标准是16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两档:市本级(含双桥、双滦、营子、高新区)是18元、各县(兴隆、平泉、宽城、滦平、承德、丰宁、隆化、围场)是17元。

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时间是从2019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所有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含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熟练期等以及以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涨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适用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这些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涨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