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把100萬婚前財產交給我,我才能給你30萬彩禮”“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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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把100萬婚前財產交給我,我才能給你30萬彩禮”“做夢”

有些人的婚姻是婚姻,而有些人的婚姻,純粹就是“劫富濟貧”。

把“劫富濟貧”這個詞用在婚姻中,肯定不是什麼褒義詞,通常指的是:一方對一方的算計,認為“我窮我有理”,認為對方有錢就活該被自己算計,就必須救濟自己。

如果是那種很隱晦的算計,小打小鬧層面的算計,被算計的人可以不計較。但是,如果是涉及到類似“房子”之類的很嚴重的算計,沒有人會甘心被算計,大不了放棄婚姻就是了。

下面這個女人的婚姻之所以還沒開始就結束了,就是因為男方家人的算計,我們具體來看一下怎麼回事。

“兒媳,把100萬婚前財產交給我,我才能給你30萬彩禮”“做夢”

東林老師,您好:

昨天看到您寫的一個“婆家算計兒媳的婚前財產”的案例,讓我想到了我之前面對的那段婚姻。不得不說,見錢眼開的婆家人還真不少。

因為我自己條件好,家境好,有房有車有錢,所以在選擇婚姻的時候,就想著只要找個對我好的人就行,覺得在結婚時提出最基本的要求就行,沒必要獅子大開口。

帶著這樣的期待,確實找到了一個對我好的男人。本以為戀愛之後可以順利開始婚姻,結果卻沒想到,他的家人聽說我條件好,非但不接受我提的最基本的要求,還妄圖算計我的錢和房子,真是可悲。

最初我提出讓他們家買房子的時候,婆婆就反唇相譏,“兒媳,你有房還讓我兒子買房,有病吧!”

我當時就想,“她怎麼可以這樣?讓他們家買房又不是什麼過分的要求,憑什麼說我 有病?”

就在我準備放棄婚姻的時候,我前男友給婆婆做了思想工作,婆婆這才跟我道歉,改口說房子可以買,我提了30萬彩禮的要求,她也答應了。

“兒媳,把100萬婚前財產交給我,我才能給你30萬彩禮”“做夢”

之後談婚論嫁準備訂婚,我本以為只是兩家人坐在一起聊聊就行,結果婆婆卻喊了他們家很多親戚到場,仗著人多勢眾跟我說,“我們這有個規矩,兒媳先把婚前財產交給婆婆,才能拿到彩禮。聽我兒子說你有100多萬婚前財產,你只有先把100萬婚前財產交給我,我才能給你30萬彩禮!”

我就算再怎麼“人傻錢多”,也能聽出她在算計我,我當即就翻臉了,揭穿了她的陰謀詭計:“我給你100萬,你返我30萬,剩下70萬拿去買房,等於你家一分錢不花,是這個意思嗎?別做夢了,誰都不是傻子,你家的規矩留著算計別人去吧!我不嫁了!”

我帶著爸媽離開之後,他們家再次上演之前的戲碼,翻臉之後又跟我道歉,說還按原來約定的條件去執行。這一次我拒絕了,我爸媽也不同意,因為明擺著他們之後肯定還會算計。

我那麼好的條件不愁找不到好男人,我不是非得嫁到他們家不可。他們不算計我,我肯定不會虧待了他們家。非要算計我,那就等著後悔去吧!以我前男友那樣的條件,真的很難再遇到像我一樣條件好的女人。

“兒媳,把100萬婚前財產交給我,我才能給你30萬彩禮”“做夢”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不是說婆家攤上了有錢的兒媳必須絕對不動心,動心可以動心,想要錢也可以,但不能太過分,不能赤裸裸地算計兒媳。

凡事都應該有個合理的度,而且要考慮到對方的承受能力以及心理接受範圍。在合理的範圍內要錢,對兒媳來說不算什麼錢,她不會說什麼。但是,如果你上來就想將她所有的財產據為己有,肯定會玩砸。

就拿案例中那位婆婆來說,根本沒必要算計兒媳的房子和婚前財產,而且她提的要求又不高,你先滿足她的要求,然後再從她那裡受益,總體來說才是對你有好處的。只要關係處好了,你就不會缺錢花。

放著這條正道不走,非要赤裸裸地算計,換做是你,別人想要霸佔你所有的財產,你會心甘情願交出去嗎?既然你自己都不願意,憑什麼認定別人就必須接受你的無理要求呢?

條件不好的男人,有幸遇到了一個條件好的女人,她能願意跟你結婚是你的福氣。你若想留住婚姻,必須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家人,不能任由他們算計,不然弄丟了婚姻,對你來說肯定是損失,你接下來可能永遠都遇不到條件那麼好的人了。

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如果婆婆要求你交出婚前財產,你會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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