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固原一男子多次酒后驾车再获刑罚

近日,原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酒驾犯罪案件。

张某喜好饮酒,第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因血液中酒精含量不足80mg/100ml,被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给予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被处罚后张某不思悔改,九个月后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次的酒精含量更高,达122mg/100ml,根据法律规定,张某本次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本次张某系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原州区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屡教不改!固原一男子多次酒后驾车再获刑罚

可张某在看守所服刑一个月期间,并没有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在服刑完毕后一个月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一次血液中酒精的含量为129mg/100ml,依然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一次张某将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3000元,经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当予以采纳。张某也自愿认罪认罚,想起家中病重的父亲,年迈的母亲,不安的妻子和幼小的儿女,张某终于悔不当初,表示要把家里的机动车卖了,以后再也不饮酒驾驶机动车。(文/苟亚宁)

来源:原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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