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汽車加速搶黃燈,你支不支持扣一分?算闖紅燈,為什麼?

狼叔乖


通過路口時速30,便於觀察處置突發。出了狀況車主責任通常是:超速、觀察不細、處置不當。

在天朝開車按規矩來,無責事故都得讓你認個10%的責任,就別讓司機為難了。搶燈成功了快2秒,失敗了快一輩子或散盡錢財。

12分的駕照真的很不夠用。


不邪勇爺


我不支持,開車闖黃燈相信絕大部份司機都這樣做過,不少城市也執行過闖黃燈既違章的行為,但是後來不了了之,為什麼,因為取證困難,執行標準也無法統一,更多的是很多信號燈設計本身就有問題。


目前信號燈的工作方式無非就是兩種,一種是帶倒計時功能,一種是黃燈直接閃爍,前者還好,後者對駕駛員的判斷會有影響,突然亮黃燈怎麼辦,如果急剎車肯定要比衝過去還危險。


比如一臺車正常車速行駛,臨近路口黃燈開始閃,這時候一旦猶豫採取制動的話,極易引發後車追尾事故,為什麼好多路口都常常出現追尾,就是這個原因,不少郊區的城市道路,最高限速已提至80km/h,車輛在這個時速下行駛,遇到黃燈不衝的話,緊急剎車肯定不是最安全的操作。

當然,我們也不能說這種行為是正確的,不鼓勵但也不能禁止,只能說根據實際情況來看,如果很遠就發現信號要變,(老司機除了看主信號燈,還會留意一眼人行道上信號,人行道信號通常比主信號早變,如果人行道綠燈閃爍或由綠變紅,那麼主信號燈馬上要變),提早發現信號即將切換,可以適當減速,但是臨近路口黃燈突然亮起,千萬不要猶豫,加速通過路口,避免追尾!


Ease清風


黃燈的作用是提示而不是禁止。出現黃燈,本來的目的就是讓司機注意,距離遠的減速停車,距離近的加速通過。哪來闖黃燈一說,如若成立,也沒必要設置黃燈了,綠燈直接變紅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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