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第2回,曹雪芹借賈寶玉之口說“女兒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見了女兒,我便清爽,見了男子,便覺濁臭逼人。”,一句話碾壓封建社會所奉行的“男尊女卑”價值觀。曹雪芹作為一名男性,將女兒的地位完全凌駕於男權之上,這在以往的中國文學作品中是不曾出現的。本文將通過對這句話的分析,從而瞭解曹雪芹的女兒論。
女兒是水作的骨肉
- 水的文化內涵
在曹雪芹的眼中,為何要把女兒比作是水做的骨肉,這與我們傳統文化中“水”的文化內涵相關。水字在甲骨文中寫法是流動的。動態的水是自上而下的流動,緩流或靜止的水則j橫向的構圖。(如下圖所示)《說文解字》認為“水,準也,北方之行,象眾水並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其中的“準”強調的是水的“平”的特性。“法”的古字形如圖,左下部分就用到了水字,意象是指代公平、平等。
從哲學的角度來講,中國有將水作為世界本源之一文化傳統,甚至有學者認為,水蘊含著中國古代哲學所有重要的和傳統文化有密切聯繫的哲學 概念的隱喻。《尚書·洪範》將水納入五行之一,《管子·水地》記載“水者何也?萬物之本原也,諸生之宗室也,美惡、賢不肖、愚俊之所產也。”,孔子的“逝者如斯夫”表達了水在自然界生生不息的力量。老子也認為水是“幾於道”,“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惡”,故“上善若水”。
依據水的文化內涵,可以表達出女性追求自由平等的願望,以及她們本身所蘊含的生生不息的強大力量,柔韌性和對世界的包容之態。
- 女兒的本質之爭
在封建社會,女性的份內之事便是相夫教子、針黹紡織。有錢人家的女子,即使讀書識字,琴棋書畫,其目的也不過是陶冶情操,為生活增添趣味,才氣名譽並不重要。在書中42回,薛寶釵總結的好,她說“就連作詩寫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內之事,”,“你我只該做些針黹紡織的事才是,偏又認得了字,既認得了字,不過揀那正經的看也罷了,最怕見了些雜書,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所以,同是大家閨秀的王熙鳳大字不識,記賬都靠各種府號,這是封建社會對女性教化的結果。”薛寶釵站在男權利益之上,對女兒的性情做了自己的解答,即無需有才,只關注針黹紡織的事,便是女兒之本。
薛寶釵和史湘雲都曾勸過賈寶玉讀書,專注於仕途經濟,但都遭到了賈寶玉的羞辱。賈寶玉對史湘雲說了這樣一段話:
好好的一個清淨潔白的女兒,也學的釣名沽譽,入了國賊祿鬼之流。這總是前人無故生事,立意造言,原以為引導後世鬚眉濁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瓊閨鄉閣中亦染此風,真真有負天地釧靈毓秀之德了。
從這段話可以看出賈寶玉所鄙視的是那些為官做宰,只知道追求功名利祿的讀書人。作為女子,其本質應是清淨潔白,有釧靈毓秀之德。
從薛寶釵和賈寶玉對女兒本質的不同論斷,可以看出兩種價值觀的衝突。前者是符合社會利益的被教化的女子,後者是天然純潔,潔淨如水,不受封建社會價值觀的影響,不以功名利祿為標準來衡量一個人的成敗得失。
那麼對於曹雪芹而言,他所崇尚的是哪種價值觀?答案已很明顯,“女兒是水做的骨肉”便是最好的證明。賈寶玉第一次見林黛玉便說“這個妹妹我曾見過的”,林黛玉是書中最具水性本質的女子,除卻木石同盟的神話,她身上的水性特質對賈寶玉有種天然的吸引力和親近感。她並未受到仕途經濟的薰染,始終保持著高潔的品性“質本潔來還潔去”,出淤泥而不染,最重要的是保持了人性的本質,追求自由平等,並不刻意去抑制自己的情感,一味的迎合封建社會的女德標準。
《紅樓夢》裡所寫女子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當曹雪芹意識到中國的文學歷史不謂乎是一部男性“你方唱罷我登場”的歷史,一部成王敗寇的歷史,一部弱肉強食的歷史,一部男性強權的歷史,而女性則處於被壓制被索取的附屬地位。他把自己與當日所有女子進行了一個對比,發現這些女子的“行止見識”皆在他之上,作為一名男子,“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他感到羞愧,說自己有罪亦不可免,今天把自己的罪過寫出來詔告天下。從這個層面上講,《紅樓夢》對於曹雪芹是一本對女性的“認罪書”和“懺悔錄”。
“女兒是水作的骨肉”,作者通過這句話表達自己的價值觀和審美觀,也道出了這部小說的思想主旨與審美旨趣,意在加強自己的寫作目的,即頌紅、怡紅乃至悼紅,曹雪芹的書房之名“悼紅軒”,與書中賈寶玉的“怡紅院”都是側證。
為什麼說“男人是泥作的骨肉”?
通讀《紅樓夢》,我們不難發現,書中的男性除了親近賈寶玉的幾位:北靜王、秦鍾、柳湘蓮、蔣玉菡,其餘都是些鬚眉濁物,濁臭逼人。賈府是封建社會沒落貴族的代表,自然賈府裡的男性也是封建社會下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他們當中有老有少,美醜不一,性格各異,但有一樣是共同的,便是表面上光鮮亮麗,滿嘴仁義道德,背地裡都是些蠅營狗苟之流,花天酒地、放蕩淫亂、鬥雞走狗、賣官鬻爵,就連一本正經的政老爹,也是深諳官場之道,接了林如海的信,便給賈雨村安排了位置。賈赦自不必細說,娶不完的小妾,愛不完的財。賈珍除了和兒媳不清不楚,還與兒子對尤氏姐妹垂涎三尺。賈璉更是一個獸慾之徒,只要有機會,便去偷腥。
對於賈府裡的男性,柳湘蓮總結的好“你們東府裡,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乾淨罷了”,實際上又何止東府,整個賈府上下皆是如此。以男權為中心的封建宗法文明延續了幾千年,漫長的發展歷程所產生的結晶便是,如賈府裡的男性之流,一群無靈魂、無精神、無生氣,更無詩情的腐朽之木。
“男人是泥做的骨肉”,這句話道出了幾千年來男權社會的弊端,這與封建社會里男性至上的價值觀息息相關。首先,男性與生俱來的人生目標便是揚名立萬。在封建社會,男性一生下來便被賦予“國家使命”,小者光宗耀祖,大者兼濟天下。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只能寒窗苦讀,以求考取功名,走所謂的仕途經濟之道。在這一過程中,物質性和功利性擺在第一位,修身養性則忽略不計。賈雨村就是一個例子,昔日苦讀時住在破廟裡,他日功成名就時便忘恩負義,連最基本的正義都主持不了,讀書不過是他實現個人功利的捷徑。即使賈府裡不問世事的賈敬,一心向道,其目的也並不是為了修身養性,淨化靈魂,而是為了長生不老,最終因追求嗜好喪命,極具諷刺意味。在物利至上的封建男權社會,所求的回報自然也以物質形式呈現,花天酒地,奢侈淫亂、目無法紀等成為常態。這樣的封建社會搭建起來的框架恰如作者在評價賈府時所用之言,“忽喇喇如大廈傾”。
其次,社會標準的驅使。三綱五常的封建道德規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這三種關係的確立將男性的地位置於一種永恆不變的關係中,再加上“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這五倫,把封建等級制度、政治秩序神聖化為宇宙的根本法則。
另外,專門對女性而制定的“三從四德”則進一步強化了男性的權力,父、夫、子,不論處於哪種關係,都對女性有絕對的統治權。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男性的優越感是再明顯不過了,為所欲為成為一種理所當然。賈赦強娶鴛鴦賈母很生氣,但她還說只要不是鴛鴦,外頭的隨便挑。女性在這樣的環境下自身價值被泯滅,自我意識被男權觀念消解。
“男人是泥作的骨肉”,表面是對男性的認識評價,實質上是對封建價值觀念的否定。封建社會下的男性註定是一個充滿功利的一生,功名利祿就是他們一生追求的目標。他們為此悲為此喜,為此迷失,為此沉淪。當曹雪芹意識到封建社會男性的本質時,他認為自己過往罪孽深重,亦是濁物一枚。
女兒與女性的辯證統一
- “女兒”和“女人”的區別
“女兒是水作的骨肉”,在這句話中,我們注意到曹雪芹用的是“女兒”而不是“女人”,女兒在古代一般是指未出嫁的女子。那麼曹雪芹為什麼要表述為“女兒”而不是“女人”呢?
對於“女兒”和“女人”之區別,賈寶玉有一個驚人的發現,書中第59回,賈寶玉說:
女孩兒未出嫁,是顆無價之寶珠,出了嫁,不知怎麼就變出許多的不好的毛病來,雖是顆珠子,卻沒有光彩寶色,是顆死珠了;再老了,更變的不是珠子,竟是魚眼睛了。分明一個人,怎麼變出三樣來?
從寶珠-死珠-魚眼睛,三種不同的狀態正好體現了從女兒到女人的演變過程。這一過程體現了正好體現了女兒嫁了人成為女人之後在價值觀上的變化。
寶珠時期的女兒何其尊貴,可與阿彌陀佛、元始天尊比尊榮。作者在第2回這樣寫道:
“女兒這兩個字,極尊貴、極清淨的,比那阿彌陀佛、元始天尊的這兩個字號還更尊榮無對的呢!”,“你們這濁口臭舌,萬不可唐突了這兩個字要緊,但凡要說時,必須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才可”
女兒在封建社會一般不參與社會活動,家族事務,只專注於閨閣之事,因此可以從一定程度上保持人的純真天性,受到外界的影響較小,與生俱來的原始價值觀視如寶珠,極其珍貴。那麼女人為什麼就不尊貴了呢?寶玉也有一番言論。第77回,抄檢大觀園時,有幾個媳婦婆子把司琪拖出園子去,寶玉指著恨道:“奇怪,奇怪,怎麼這些人只一嫁了漢子,染了男人的氣味,就這樣混賬起來,比男人更可殺了!”那些婆子反問道:“這麼說,凡女兒個個是好的了,婦人個個是壞的了?”寶玉說“不錯,不錯”。
女兒一旦嫁了漢子,便進入了以封建男權價值觀的核心組織,即家族。而家族的利益皆是以社會道德標準來要求女性的,因此,失去了女兒時期純真,原始價值觀開始受到男權價值觀的影響,逐漸向男性社會的價值觀靠近,變成一顆“死珠”。比如書中人物李紈就是這種價值觀的犧牲品。
到再老了,“死珠”也成了長輩,成了婆婆級別的人物,手中的權力增加,身心完全被男權化浸染,成為男性化的女人,於是,變成了賈寶玉眼中的“魚眼睛”。比如王夫人、邢夫人,一個濫用職權,一個唯夫是從。
那麼曹雪芹為什麼還要將女性做一個分類呢?原因有三,其一,作者眼中女性的美好,與男性統治的主流社會是格格不入的。如果泛指女性,那麼男性社會對女性“潤物細無聲”式的迫害就會被忽略。其二,女兒身上的女性之美,與被教化的女性之醜,可以形成女兒時期的“寶珠”與成為女人後的“死珠”和“魚眼睛”強烈對比,增加小說的張力。其三,女兒嫁人後不能堅持自己的原始價值觀,情不自禁的進入到男權社會,接受了男性社會價值標準的薰染,成為維護男權的支持者,那麼她身上美好的自然品質也就不復存在了。因此他是在強調他所發現的女性的美好是集中在未嫁的女兒身上。這是寶玉,也是曹雪芹之所以要對女性進行區分的真實原因。
- 以“女兒”的標準為標準
女人的本質來自於女兒,女兒代表著女性最為本質的東西。第78回,賈寶玉在《芙蓉女兒誄》中寫道“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賈寶玉從質、性、神、貌四個方面對女兒進行了定義,這也可以說是曹雪芹對女性之美的定義。
第3回摔玉的情節,賈寶玉說,“家裡的姐姐妹妹都沒有,單我有,我說沒趣;現在來了個神仙似的妹妹也沒有,可見這不是個好東西。”,由於曹雪芹意識到女性之美,所以小說所反應價值觀皆是以“女兒”的標準為標準。書中的賈寶玉不再把女性看作以往男性眼中的花瓶、玩物、性對象,而是把她們當作人,當作讓男性敬仰、尊重和呵護的人,看作值得所有男人去保護、憐惜和悲憫的人,從而成為書中一個名副其實的護花使者。
在書中死去的女性有18人,其中女兒佔到16人。這說明女兒的價值觀在封建社會是不被重視,倍受打壓的,但卻是曹雪芹所崇尚的,堅持女兒的價值觀,意味著是一部人生悲劇。但對於那些成為女人的人,從賈母到王夫人、再到王熙鳳、李紈,她們所謹守的女人之德,也不過是對男權的維護,而自身的人性之美則被壓制,被消解,失去了女兒時期的純潔,這又何嘗不是一部悲劇。從悲劇的意義上講,女兒和女人的結局都是一場悲劇。因此,《紅樓夢》是一部所有女性的“千紅一哭,萬豔同悲”的大悲劇。
綜上所述,“女兒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通過女兒與男人在價值觀上的區別,以及女兒和女人的辯證統一的關係,足以表明曹雪芹的女兒論,實質是曹雪芹對自己價值觀的一種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