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表演北京條約》5天后生效,將推動更多國家加入

新京報快訊(記者 許雯)4月23日,國新辦就2019年知識產權發展狀況舉行發佈會。《視聽表演北京條約》(下稱《北京條約》)即將於4月28日正式生效,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局長於慈珂介紹,《北京條約》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在我國締結、以我國城市命名的國際知識產權條約。

於慈珂表示,《北京條約》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的一項國際版權條約,旨在保護表演者對其錄製或未錄製的表演所享有的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2012年6月20日至26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中國北京召開“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成功締結《北京條約》。2020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亞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批准書,成為該條約關鍵的第30名成員。

“根據《北京條約》的生效條款,其將在30個有資格的有關方交存批准書或加入書3個月之後生效。因此,《北京條約》將在2020年4月28日起正式生效。”於慈珂認為,《北京條約》的締結和生效,將全面提升國際社會對錶演者的保護水平,推動視聽表演者權利保護和視聽產業發展,充分保障視聽表演者的權利,進一步提高其行業地位,激發其創造熱情,同時,豐富精神文化產品,推動視聽產業健康發展,此外,有利於保護傳統文化和民間文藝,促進文化多樣性發展。

於慈珂說,《北京條約》是中國版權事業的里程碑,是惠及全球表演者的新起點。中國將一如既往地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合作,積極推動更多的國家批准和加入《北京條約》,把表演者的權利保護落到實處。中國也將以《北京條約》的生效為契機,不斷完善著作權保護體系,進一步提升對錶演者的保護水平,推動包括視聽表演在內的版權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新京報記者 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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