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人:朋友圈集赞超20个才能走“四选一”交通处罚套餐开始实行

本报讯(记者魏明哲)“本人因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城里十字驾驶非机动车在快车道内行驶,被市交警三大队民警查处,经过现场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昨日,在劳动街与人民路交叉口的城里十字交通岗,一名男子写下了这样一份守约书。

当日早上7时30分,该男子驾驶电动车由人民路自东向西在快车道内行驶至城里十字交通岗时,被在此执勤的民警发现并接受了处罚,写下了《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据了解,近期我市加大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处罚方式不再是一罚了之,而是专门设置了“四选一”处罚教育模式,以增强交通违法者的文明交通意识。

所谓“四选一”处罚教育模式,即违法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四种处罚方式中的一种。这四种处罚模式包括:一、接受由执勤民警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受领罚单,缴纳罚款;二、在现场以志愿者的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5分钟,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三、现场手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用几句话写出个人认识和体会,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四、按照交警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并转发个人微信朋友圈,集赞20个以上,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为了突出教育效果。”在平原路与胜利街交叉口的百货大楼交通岗,交通民警对一名驾驶电动车闯红灯的女子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后,该女子当场抄写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条文,并写出个人认识和体会。“不抄写交通安全条文,还真不知道驾驶非机动车不但不能闯红灯、逆向行驶,而且也不能撑伞、打电话、扶身并行。一时忽视交通法规,可能就会酿成事故。”该名女子愧疚地说道。

“据统计,截至4月21日16时,全市已有205名非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了处罚教育。”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利用警务科技手段,对违法当事人的身份、职业等信息进行现场甄别,加强与市文明办合作,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将交通违法行为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挂钩,使文明出行深入人心。


来源 新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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