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車享受6年免檢的政策,不過,這些車主可能對6年免檢理解有誤,以為6年免檢就是6年內啥都不用幹。這是絕對錯誤的。很多司機認為六年內不用驗車了。其實是錯誤的!絕對不是六年只年檢1次!
六年免檢實質是在規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車輛不用去檢測場檢測了,但必須在規定的年檢月份內去車管所領取年檢標。這種年度審驗,我們稱作“年審”。
不論是否上檢測線,你都要去車管所進行年審。
如果行駛本上的登記日期是2010年9月1日之後的,你就踏踏實實的在2年一次的年檢的月份裡,去車管所進行年審,領取新的“年檢合格標”。如果你應該上線檢測,現場就會告訴你。如果你不用上線,現場就會讓你填個單子然後給你新的年檢標了。(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到期全部上檢測線,不屬於免檢範圍)
所需手續:
1、《機動車檢驗標誌申請表》(這個不用帶,現場提供,直接填寫);
2、機動車行駛證;
3、交強險保險憑證;
4、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一般和交強險一起買的,在交強險保單裡能找到這項,找不到的問一下保險公司,有些地區會分開交);
5、車主身份證。如他人代辦的,代辦人需攜帶自己的身份證。
請大家務必記住:
“6年免檢”是指符合條件的車輛,免上檢測線了,但是絕對不是什麼都不用做了,還是需要每2年去車管所填個表格領取新的年檢標誌。否則逾期會被視為“未按規定年檢”車輛。每延誤一個月,扣3分,罰款200(路上攝像頭自動記錄),每月拍照記錄一次。
同時,如未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以下為“六年免檢”官方解釋:
車輛免檢定義
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是指車輛免於上線檢驗,但車主仍需要在指定期限內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交警中隊申領檢驗合格標誌,並張貼到汽車前擋風玻璃右上角。
免檢年限規定
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試行。註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後的車輛,可以免檢2次;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間的,可以適用免檢1次;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按照原檢驗規定辦理年審業務。
免檢車輛類型
對照車輛行駛證,免檢車輛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使用性質:非營運;
2、核定載人數:6人及以下;
3、行駛證上註明的9種車型:微型轎車、小型轎車、中型轎車、大型轎車、小型普通客車、小型越野客車、小型專用客車、微型普通客車、微型越野客車;
4、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後。
不適用免檢的情形
車輛年限及車輛類型均符合規定,但存在以下情形的車輛不適用免檢:
1、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上牌手續的;
2、發生過致人傷亡事故的;
3、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
4、車輛在2014年9月1日前應檢而未檢的,仍按原規定檢驗。
業務辦理流程
符合6年免檢條件的車輛,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止前三個月內,直接攜帶行駛證、車船稅或免稅憑證、交強險到各辦理點申領檢驗合格標誌,不收取任何費用。檢測站將不再辦理符合免檢車輛的檢驗業務。辦理流程如下:
免檢車(辦理人)---車管窗口或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提交身份證、機動車檢驗標誌申請表、行駛證、車船稅或免稅憑證、交強險---民警受理、審核資料---行駛證副本簽章和核發標志。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機動車檢驗標誌申請表;
2、機動車行駛證;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4、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