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培訓會


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培訓會

《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於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為進一步提升轄區內食鹽批發經營企業法律意識,規範經營行為,保障全縣食鹽質量安全。近日,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了《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培訓會。夏縣鹽業有限公司、滄州鹽業集團、湖北長舟鹽化有限公司、四川久大製鹽有限責任公司4家企業參加會議。

會上,食品流通股股長郭軍峰帶領大家學習了《食鹽專營辦法》、《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廢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經營食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並對食鹽生產批發企業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要堅持食鹽批發專營制度,堅決遏制其他各類商品流通企業以任何形式從事食鹽批發;二是要建立食鹽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落實銷售全程記錄制度,保證食鹽質量安全可追溯;三是要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鹽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四是要建立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和突發事故報告制度,成立應急處置機構,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最後,食鹽生產批發企業表示:通過培訓,對國家有關食鹽的法律法規有了更深的認識,以後將嚴格按照國家食鹽體制改革後的規定要求,在夏縣內開展食鹽銷售業務,以確保夏縣人民群眾吃上安全、放心的食鹽。


郭軍峰 秦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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