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將分包(工程公司)的農民工資代發,分包做賬要進項發票嗎?為什麼?

穹頂之下UTD


你好,我是有法可依,有準則必從的【會計考試草稿】,秉承開門見山,拒絕答非所問

題主的這個問題,只能靠猜了。應該是“總包方代發分包方的農民工工資,該怎麼做賬處理,是否要進項發票?”

結論:這個其實不難,看情況

一、總包方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採用一般計稅方法

是一般計稅方法,就沒什麼特殊的,總包方應該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計算當期應交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不過有一點注意了,就是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的,總包方應該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分包方後的餘額,按2%的預徵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然後再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雖然納稅人在建築服務發生地是按差額預交稅款,但是後來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時,又補足了納稅的差額,所以綜合來看,總包方實際沒有減輕稅負。也就是全額計算了銷項稅額,當然就要進項發票用來抵扣了。

二、總包方採用的簡易計稅

總包方應該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分包發貨的餘額,按3%的徵收率,計算當期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沒有抵扣的問題,就不需要進項發票了。

三、總包方採用差額徵稅

差額徵稅就是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分包方的餘額,計算當期應交增值稅,就是已減去抵扣部分的稅額,不需要進項發票。

我是一名殘疾人,也是一名註冊會計師,還是一名曾被保送讀研的學霸。如果你不反對,麻煩關注點個讚唄


會計考試草稿


工程分包為何要開具建築安裝發票?

《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因此,總包方應按向建設方收取得價款全額開具建安發票。分包方按向總包方收取的價款向總包方開具建安發票。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收到分包公司工程發票收入怎麼做賬

答:關於分包工程入賬分錄列示:

一、開票與發包公司結算:

借:應收賬款-**公司 (或 預收賬款-**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 工程結算收入)

二、收到工程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公司 (或 預收賬款-**公司)


邦空間企業服務平臺


不知你在問什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