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助力地方立法現代化——淄博市人大常委會推動系統性制度創新持續發力紀實之四

構建立法工作新機制,是淄博市人大常委會“構建五大新格局、建立六項新機制系統性制度創新”的重要內容之一。今年以來,淄博市人大常委會推動系統性制度創新持續發力,始終把黨的領導、為人民立法、高質量立法、依法立法貫穿立法工作全過程,運用信息化助力地方立法現代化。

圍繞中心 回應關切

在編制今年立法計劃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市有機統一,緊緊圍繞國家、省立法進程、省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眾立法需求,科學研究編制了計劃草案,2月中旬報經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審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通過後公佈實施,為年度立法工作繪製了時間表、路線圖。今年列入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立法項目包括制定物業管理條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汙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條例、養犬管理條例,分兩批打包修改20件地方性法規。

——緊扣市委“六大賦能行動”。在計劃中優先安排與六大賦能行動有關立法項目,將與生態賦能有關的制定汙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條例列為審議項目,將與產業賦能有關的新型牆體材料發展應用與民用建築節能條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法規放在第一批進行打包修改。

——落實加快流程再造工作要求。2月上旬省委出臺《關於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導意見》,要求“全面取消市級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對備案、登記、註冊、目錄、年檢、監製、認定、認證等變相審批行為集中清理整治”。為此,將存在市級設定許可事項的文物保護辦法、戶外廣告設置和建築物外立面保持整潔管理條例安排到第一批進行打包修改。同時,要求在對20件打包修改的法規研究修改時,對是否存在變相審批行為予以重點審查。

——回應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立法訴求。不文明養犬和燃放煙花爆竹噪音擾民、汙染環境等問題,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問題,為此將這兩個項目列入了立法計劃。其中,市人大代表在人代會上多次就養犬管理立法提出立法議案、建議,為推動養犬管理立法步伐,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親自協調,解決了養犬管理條例立項問題。

——與上位法立法、修法進程相銜接。去年,市人大常委會對我市現行法規全面清理後,擬將招標投標條例列入今年打包修改範圍,但由於國家層面於去年12月正式啟動招標投標法的修訂,為避免與修改後的招標投標法內容相牴觸,不再將該項目列入今年立法計劃。

開門立法 問計於民

市人大常委會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立法理念,把立法的過程轉變為體現人民群眾意志和利益的過程。不斷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廣泛聽取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使法規真正反映人民群眾的訴求,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

——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立法意見。市人大常委會於去年12月底第一次審議物業管理條例草案後,法工委通過淄博人大網、淄博人大微信公眾號和市級主要媒體,面向社會公開徵求修改意見;通過“高質量立法信息化系統”定向徵集市有關部門、區縣人大常委會、立法智囊團隊、基層立法聯絡點的修改意見,共徵得修改意見316條。

——開展立法調研,傾聽基層呼聲。市人大常委會對生活飲用水監督管理辦法、物業管理條例第一次審議之後,法工委會同市有關部門赴四個區縣進行立法調研,傾聽區縣有關部門、鎮辦、村居、供水企業、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單位、涉水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代表對法規草案的修改意見和建議,與會人員共提出修改意見236條。

——組織代表參與立法,為民代言。今年市人代會期間,法工委通過調查問卷等方式,組織代表根據工作實際和個人意願,與立法項目“結對子”,由代表結合開展“雙聯”等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徵求人民群眾的修改意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法規草案和開展立法調研時,均邀請五名以上的相關領域的人大代表參加座談會,徵求立法修改意見。

——發揮立法智囊團隊的智力支持作用。去年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市人大常委立法顧問、立法專家、立法諮詢和機關立法專業人才聘請和管理辦法》。今年1月上旬選聘了53名立法智囊團隊成員,包括從事過地方立法業務工作的立法顧問、理論功底深厚的立法專家、具有相關行業領域實踐經驗的立法諮詢和熟悉人大工作的機關立法專業人才,構建起了全方位、多層次的立法智力支持體系。

科學立法 精心打磨

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會緊緊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充分發揮立法主導作用,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機制,不斷增加有效制度供給,破除無效制度障礙,以高質量立法引領推動高質量發展。

——落實“全程主導,分段領跑”的立法工作機制。市人大常委會全程主導立法進程,法工委、專門委員會、司法局、法規起草部門全程參與、分段領跑法規草案的立項、起草、調研修改等工作,協調配合,形成合力。3月中上旬,法工委提前介入政府起草階段,會同有關專門委員會、司法局、法規實施部門根據去年法規全面清理的結果,對第一批打包修改的10件法規進行了為期7個工作日的首次集中研究修改,對每件法規逐條進行研究,提出指導性修改意見。物業管理條例草案一審後,法工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城環委審議意見、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審查意見和立法調研、公開徵集的修改意見,對物業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三次集中研究修改,共計16個工作日。4月中旬,市司法局組織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草案通稿會,法工委、監司委工作室提前介入,參與研究並提出修改指導意見。

——精心打磨,力求法規科學性。科學立法,要實現法規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合目的性;文本的完整性、明確性和協調性;要經得住法理的檢驗、時間的檢驗。研究修改法規草案時,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加強制度創新,突出地方特色,增強法規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堅決摒棄立法就是管老百姓的錯誤思想,既科學合理規範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又嚴格規範設置行政機關的權力和責任,防止部門利益法制化,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力求立法語言嚴密周詳,內部結構、體例和諧、有序。

——邀請立法專家參與立法論證。4月21日,法工委舉行立法專家論證會,對物業管理條例草案中涉及利益關係重大調整、群眾普遍關心的立法事項進行重點研究論證。

依法立法 維護法制統一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內容合法和程序合法相統一的原則,嚴格依照法定權限、法定程序進行立法。

——堅持不牴觸原則。研究審議法規草案內容,確保符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省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與國家政策、部委規章、省政府規章以及我市其他法規相協調,維護國家法制統一。

——嚴格落實法規草案審議機制。對於列入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的審議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由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先行審議、法制委統一審議、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全面審議,分別提出審議意見。

——依法接受省人大常委會合法性審查。向省報請批准《淄博市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廢止《淄博市土地管理若干規定》等13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及時向省報送審查年度立法計劃草案,並就有關立法項目調整及時彙報情況,徵求意見。按時將物業管理條例草案一審後的修改稿報省審查,並按省審查意見認真研究修改。

信息化助力 推進立法能力現代化

“高質量立法信息化系統”作為淄博市人大常委會“以信息化推動依法履職能力現代化信息化系統”六個系統之一,於3月30日正式啟用。目前法工委已經通過該系統向市、區縣有關部門、單位發函,完成了22個工作事項。

“高質量立法信息化系統”的構建和應用,圍繞推進高質量立法工作現代化,緊扣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職能和法工委工作職責,開發建設了立法建議項目、法規草案修改意見公開或定向徵集;法規清理工作部署;對具體立法項目各環節立法進程的實時監控、立法材料存檔;智能統計代表對法規項目的參與意向;地方性法規庫、立法智囊團隊庫等功能,實現了立法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提高了立法工作效率,拓展了定向徵求意見範圍,提高了公眾參與立法的參與度和便利度,實現了“全程主導,分段領跑”,有力助推了高質量立法工作的開展。 (通訊員 吳宗樂 畢慶雲 巨榮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