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官视角看《天下无贼》里的小偷夫妇

大家还记得经典电影《天下无贼》里的主角王薄(刘德华饰)和王丽(刘若英饰)吗?如果你是一个法官,你怎么看他们呢?首先,把人物依次带上场。

王薄:小偷

·03:29 :偷拍他人隐私,并以此威胁他人。

·05:58 :企图强迫他人签订不合理协议。

·06:17 :以威胁、恐吓手段,骗走他人宝马汽车一辆。

·13:15 :偷窃手机一部、糖一盒。

·14:14 :偷走小叶(偷来的)手机一部。

·25:53 :偷走钱包一个。

·34:50 :“护住”傻根的钱,但是并非出自好意。

·43:29+49:02 :欺骗傻根,骗走5000元。

·57:58 :从小叶处劫到傻根钱。

·1:13:50 :决心保护傻根的钱。

·1:48:30 :被杀,死亡。

以法官视角看《天下无贼》里的小偷夫妇

根据刑法的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在电影开头王薄、王丽以威胁恐吓手段抢来宝马车,是属于犯了抢劫罪。且数额巨大,应当重判。

偷手机、糖、钱包属于犯盗窃罪。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电影里王薄就是在熙熙攘攘的街道里以及火车候车室偷窃上述物品,构成扒窃行为。另外,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在电影里我们可以看到,王薄还多次“截胡”小叶,小叶的物品也是偷来的,这样王薄算犯罪了吗?算。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以法官视角看《天下无贼》里的小偷夫妇

此外,王薄还欺骗傻根说王丽得绝症,因此骗得5000元,但是后面被王丽归还,及时归赃此行为不构成犯罪。

按理来说,王薄多此行窃且犯罪所得金额巨大,应当是要重判刑并处以罚金的,但是王薄后期受王丽影响,帮助了傻根,属于可酌情减刑情节。

最后王身亡,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王丽:小偷帮凶、孕妇

·02:19 :伪装成家庭教师,诱骗他人。(以抢劫为目的)

·05:30 :和王薄同谋,以视频威胁他人。

·06:17 :以威胁、恐吓手段,骗走他人宝马汽车一辆。

·10:16 :萌生悔改之心。

·51:41 :将傻根的钱物归原主。

·56:16 :为追回傻根的钱努力。

·1:07:00 :将傻根的钱物归原主。

·1:40:58 :逃“狱”。

以法官视角看《天下无贼》里的小偷夫妇

在电影开头与王薄共同犯罪,通过诱骗、威胁手段抢夺他人私有财产宝马车一辆。构成抢劫罪,且分赃金额较大,属于情节严重。

王丽因孩子萌生退意,不愿再行窃。甚至被傻根的淳朴所感染,决心护住他的钱,并且说服王薄向善。这些情节属于可酌情减刑情节。

王丽是孕妇。孕妇犯罪可以免刑吗?“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而且,王丽有悔罪行为,再犯的可能性也比较小,是可以申请缓刑的。

以法官视角看《天下无贼》里的小偷夫妇

从电影里有限的情节可以感知,王丽在与王薄共同犯罪时一般都是协助的角色。不过她也确实多次参与行窃、抢劫,本身就是通缉犯,更不用说还有落网后逃脱情节(逃脱罪),即便说为了孩子情有可原,也难以达到免刑的程度。

以上是业务法官的娱兴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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