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想迫使員工自動離職,該怎麼辦?

夏天的雪2020


領導就是刀,員工就是案板上的肉,員工怎麼辦,弱勢群體,除了找勞動仲裁機構和法院,不做第二點想


隨風285530231


迫使員工自動辭職,這是令我不齒的行為,但這種現象多有發生。面對這種現象,你應該有清醒的認識:

1、瞭解你的工作,反思你自己的行為舉止。這個時候,你要不時檢討自己,是否合規,是否出格。為自己做好工作上恪守成規的準備。

2、瞭解勞動合同法,明白自己的權利與義務,知道領導的行為哪些違反規定,哪些是有根有據。

3、在此基礎上,你可主動找領導談判,也可等待其招呼你談判,擺明觀點,不卑不亢,不爭不鬧。

4、你也可通過你所瞭解的法規與領導對你的打壓強迫的行為,直接向人力資源部門或主管部門反映,以亮明你的態度,讓領導好自為之。

當然,如果你是有錯在別,且屢教不改,領導對你灰心喪氣,另當別論。


虛谷傳聲


員工自動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而且離職後也難以領取失業金。

自動離職指員工默默地離開,未辦任何離職手續,也未辦理交接的行為。除非單位存在暴力威脅強迫勞動,否則員工是不能自行離開的。

不辦任何手續離開單位的另一後果就是可能需要賠償單位損失,這在《勞動合同法》第90條中有明確規定。

單位可能讓你們出具辭職報告,辭職原因註明是個人原因,這種情況下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離職後也無法領取失業金。

既然單位存在降薪、扣工資等行為,涉嫌違法,如果你有證據在手的話,那就有機會索要經濟補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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