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员额法官遴选考试首次确定候补制度

4月25日,湖南法院第三次员额法官遴选笔试开考,全省三级法院1076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入额人员参加考试。

湖南法院员额法官遴选考试首次确定候补制度

娄底考点开考前,考生正有序进入考场

为确保本次员额法官遴选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省高院制定了《湖南法院第三次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方案》《湖南法院第三次员额法官遴选考试工作规则》等文件,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中院均由院长牵头成立相应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笔试过程中,省高院厅级以上领导带队赴各市州考点督查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对试卷保密、押送、交接以及笔试考点考风考纪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公正规范。

本次遴选首次确定员额法官候补制度,规定在遴选时根据考核考试综合成绩和工作业绩等确定一定比例的候补人选,当候补人选所在法院在下次遴选前出现员额空缺时,经所在法院党组研究并逐级呈报省高院批准、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备案,候补人选可以直接递补为员额法官。该项制度有利于及时补充因退休等原因减少的员额法官,缓解部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同时进一步激发法官工作积极性,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行。(来源:湖南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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