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女子种美丽的“花”,警察蜀黍找上门

贵阳一女子种美丽的“花”,警察蜀黍找上门

春天正是百花齐放、万物复苏的季节。当你沉醉在这花花绿绿中时,切记有一种 " 花 " 是不能碰的!那就是——罂粟!

贵阳一女子种美丽的“花”,警察蜀黍找上门

罂粟是一种植物,有伸展的糙毛。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同时其提取物也是多种镇静剂的来源,如吗啡、蒂巴因、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

昨天(4 月 26 日)晚上 7 点过,荷塘派出所接到自然资源局护林队员的报警,称有人在种植疑似罂粟的植物。今天(4 月 27 日)一早便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很快在鸭江大坡一山破上发现大量疑似罂粟果的植物,及种植嫌疑人莫某某。

民警对现场种植的疑似罂粟的植物进行清点。据民警介绍,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种植罂粟达到 500 株即达到刑事处罚。

民警表示,清理收集到的疑似罂粟将进行核查,进一步确定。目前,嫌疑人莫某某已被带回派出所调查。

普法知识

《刑法》第六章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警方提醒

按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居民私自种植罂粟,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数量多少,都是违法行为。同时希望市民朋友如发现非法种植、买卖、持有罂粟幼苗或种子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

来源:直播贵阳

(编辑: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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