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誌工作辦法》解讀

桂志仁


《工作辦法》出臺的相關背景
1、新時代賦予地方誌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務急需通過修訂2008年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地方誌工作條例〉辦法》(簡稱《實施辦法》)予以明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地方誌工作。2014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首都博物館考察時強調,要“高度重視修史修志”“把歷史智慧告訴人們,激發我們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堅定全體人民振興中華、實現中國夢的信心和決心”。
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地方誌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首次對全國地方誌事業發展做出頂層設計。此後,國家相繼通過“十三五”規劃、《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等重要規劃或文件,明確將修史修志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納入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任務、納入鄉村振興戰略。
面對新時代賦予地方誌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急需通過對《實施辦法》的修改,從法律法規的層面進一步明確地方誌工作的地位,並制定相關措施強化保障支持。


2、地方誌事業發展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急需通過修訂《實施辦法》予以解決。《實施辦法》頒佈十餘年來,全區地方誌工作志、鑑、庫、館、網、刊、研、學、用、史,“十業並舉”全面推進,正加快實現從“一本書主義”向一項事業的轉型升級。同時在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諸多新情況、新問題,包括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地方誌工作重視不夠,“一納入、八到位”貫徹落實不充分;地方誌工作機制不夠完善,對編纂人員的權力、義務規定不夠明確,對地方誌隊伍缺乏有效激勵;對相關單位、組織和公民不履行修志編鑑的責任和義務缺乏有效制約;對簡政放權,尤其是新一輪機構改革後,地方誌書的進度和編纂質量缺乏有效把控等。這些問題極大影響並制約了我區地方誌事業的繁榮發展,亟待通過修改《實施辦法》加以解決。
3、社會各方修志用志的新期盼急需通過修訂《實施辦法》予以滿足。隨著我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各方修志讀志用志的需求日益高漲,家譜、族譜,村志、鎮志,部門志、行業志、專題志,部門年鑑、行業年鑑的編纂蔚然成風,修志編鑑已從專門機構走向社會各界。在拓寬地方誌發展路徑的同時也帶來了良莠不齊的問題,社會各方期盼通過對《實施辦法》修改,界定職責,強化引導,規範管理,促進地方誌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工作辦法》的主要內容
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誌工作辦法》(簡稱《工作辦法》)共28條,主要涵括了總則、適用範圍、職責要求、保障措施、權利義務、獎懲措施等內容。
進一步確立了地方誌官修的地位,規定了各級政府的責任以及地方誌工作機構的職責,制定了地方誌編纂的基本準則和地方誌質量保障措施,明確了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在地方誌編纂、開發利用等方面相關的權利和義務,設置了有關獎懲措施,為地方誌工作實現法制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工作辦法》主要特點、亮點
1、首次將地方誌工作與“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聯繫起來並寫入總則,極大提升了地方誌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2、是首次將地方史、部門志、行業志、專題志、部門年鑑、行業年鑑等的編纂、審查驗收和出版備案納入《工作辦法》適用範圍,進一步拓展了地方誌的工作格局。
3、首次提出建立“地方誌機構主導、社會各界有序參與編修地方誌的工作機制”,保障了地方誌工作的順利開展。
4、首次將“建立完善地方誌主編、總纂等責任制度”以及“制定全區統一的地方誌評議和審查驗收制度”納入《工作辦法》,對於提升地方誌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5、首次將建設實體方誌館和數字方誌館列入職責要求,體現了地方誌工作的與時俱進。
6、首次新增人才隊伍建設條目,並明確“可以採取聘用、項目合作、志願服務等方式,建設專兼職相結合的地方誌人才隊伍”,為緩解當前地方誌人才隊伍斷層斷檔問題提供瞭解決方案。
7、首次明確“參與地方誌編纂的人員依法享有署名權並可以依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獲得稿酬或者報酬”“從事地方誌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依照國家規定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有利於激發地方誌隊伍幹事創業的動力。

8、首次將“不按照地方誌工作規劃確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完成編纂任務”納入追究查處範圍,進一步明晰了各方的工作職責。


關鍵詞解釋


一納入、八到位


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全國地方誌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提出“一納入、八到位”的工作機制,即把地方誌工作納入各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地方各級政府工作任務,“認識、領導、機構、編制、經費、設施、規劃、工作”到位。


十業並舉


以“志”(修志)、“鑑”(編鑑)為兩大主業,統籌兼顧“館”(方誌館建設)、“網”(地情網建設)、“庫”(數據庫建設)、“用”(地方誌資源開發利用)、“刊”(期刊工作)、“會”(學會工作)、“研”(理論研究)、“史”(地方史)等其他八項工作,實現地方誌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兩全目標


根據《全國地方誌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其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輪修志規劃任務,實現省(區)、市、縣三級地方誌書全部出版,省(區)、市、縣三級綜合年鑑全覆蓋,簡稱“兩全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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