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每當有重大性侵案發生 總有人拿“性同意”出來說事?

北大因PUA而自殺的包麗去世;鮑毓明性侵未成年案鬧的沸沸揚揚;韓國N號房事件仍舊雲山霧罩。當全世界都被疫情的陰霾所籠罩時,接二連三與“性侵”有關的事件陡然冒出,提醒著我們天災固然可怕,但人禍亦不可小覷。

而且,以上事件並不是孤立的存在。

為什麼每當有重大性侵案發生 總有人拿“性同意”出來說事?

PUA早已形成了一條產業鏈,不乏有教授PUA技巧的機構活躍於互聯網中攫取灰色利益。

鮑毓明一案被財新一篇文章描繪成了當代《洛麗塔》故事,且牽出了一條非法領養的利益鏈條。

N號房在中國也暗暗存在,只因為網站假設在境外而無法有效打擊。

我們必須得承認,儘管人類文明在步入現代之後得到飛躍的進步,女性地位在許多國家也不斷抬高。但陽光普照之下,也必有陰暗的滋生。

這種“陰暗”遊蕩於法律之外,它扒掉文明的外衣,以“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肆意妄為。

倫理無法制約這種陰暗,法律也總是姍姍來遲。古老的男權慣性又總是為這種“陰暗”提供著庇護,比如“性暗示”這種詞彙的誕生就是直接的為一些非雙方願意的性行為進行辯解。

為什麼每當有重大性侵案發生 總有人拿“性同意”出來說事?

“性暗示”是什麼?是女性半夜答應出來吃宵夜?是女性邀請男性上門做客?是身穿短裙?還是酒吧裡的大口喝酒呢?

在我看來,“性暗示”更像是一種潛意識的變現渴望,它如抽打馬屁股的皮鞭,如烈酒下肚後的迷離。它為佔有者進行著有利的辯護——瞧,不是我想這麼幹,而是“性暗示”讓我這麼幹。

人類虛偽的本質天然的存在推卸責任的本能,當“性暗示”這個詞彙被髮明出來之後,無數人以“浪漫”、“成年人的激情”等等為其進行包裝。於是,一個可能違法法律的詞彙搖身一變成了荷爾蒙迸發的解釋。

魯迅先生吐槽過,“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還記得劉強東一案嗎?

當監控視頻被曝光出來後(當事女性挽著劉強東的手),輿論瞬間轉向。因為在許多人的慣性認知中,夜晚、挽手、回家,幾個詞同時出現就意味著肉體關係的成立,隨之而來的就是蕩婦羞辱。

還記得伊藤詩織一案嗎?

儘管去年12月的時候,伊藤詩織終於在被性侵案中勝訴。但為了等這麼一個結果,她忍受了四年,抗爭了四年。日本警察認為,“這種事情太常見了,立案調查有難度。”伊藤詩織的親人與朋友紛紛與她疏離,甚至對她進行指責。至於外界,無數的蕩婦羞辱紛至沓來,“受害者有罪”論幾乎將她壓垮。

如果“性暗示”真的成立了,那麼它就會像薛定諤的貓,一名女性永遠也無法猜到她正面對著的男的會去怎麼解讀她的動作、衣著、或者說的話。

反過來,男性原始的慾望會更加的得寸進尺,在潛意識的不斷暗示下,很有可能做出傷害到他人的事。

為什麼每當有重大性侵案發生 總有人拿“性同意”出來說事?

當然,有人會說許多文學都存在“性暗示”的橋段,比如D·H·勞倫斯的《查泰來夫人的情人》,裡頭的貴族夫人就與林園看守人梅勒斯在種種性暗示與性吸引下莫名其妙的發生了關係。

再比如古羅馬時期貴族私生活的糜爛,19世紀法國上流社會的沙龍幽會等等。

但這是2020年,人類文明的鼎盛時期,男女平等的時代。將女性變為一種慾望實體投射亦或者是原罪的觀念早已風吹雨打去。

日前,伊藤詩織聯合女性創作短片發佈,短片圍繞什麼是“性同意”展開的解讀:


“一起吃飯喝酒,牽手接吻都不意味著同意進行性行為。沒有達到可發生性關係的法定年齡,也意味著不同意。未經同意的性行為是犯罪”。

短片信息量並不大,但簡單直白的說明了當下社會主流所認知的“性暗示”實際上是一種落後且無知的產物。

最後,我們再來回味一下伊藤詩織《黑箱》中的序言:

直至現在,我們仍對反覆出現的性別歧視、性暴力習以為常,我們避忌談這些事,我們的聲音被壓制,被迫沉默。

當我談起我的經歷時,有人說,“日本女性不會講述這麼羞恥的事,伊藤詩織不是日本人。”

無論我們生在哪裡、在怎樣的環境成長,所有這些歧視、騷擾和暴力都不應被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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