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司機酒駕追尾我車,小車四人死亡,我次要責任,應該怎麼賠償?

齊巍953


涉及人死亡的,陪多少都是按照法院判決書來的,不是你自己決定的,你問也是白問


南柯一夢Ving


這是重大交通事故,還好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僅承擔民事賠償。

你賠償的項目有:

  • 1、車損:【對方總車損-2000元】 X 30% + 2000元
  • 2、人員:【總賠償-12萬】 X 30%。+12萬

為啥是這樣的公式,因為強制險限額內先賠,且強制險只分為有責賠償和無責賠償,次責也算有責。

強制險有責的限額:身故傷殘11萬、醫療報銷1萬、物損2000元。

車損好計算,一般都是保險公司去定損,如果對方不同意保險公司定損,也可以直接物價評估,評估多少算多少。

人員死亡賠償按照賠償項目計算,一個人一個人的算,每個人的賠償金額都會不同,去套這些賠償項目:

  • 1、死亡賠償金

公式:賠償=20年 X 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超過60歲的,每年長一歲,扣1年,75歲以上的,按照5年算;

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20年1月開始,農村和城鎮同一個標準,按照訴訟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喪葬費

公式:6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上年度訴訟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社平工資。

  • 3、撫養費

公式:賠償=年限 X 人均消費性支出 X 撫養比例

未成年人計算到滿18週歲,成年人最長20年,60歲以上的,年長一歲減1年,75歲以上算5年。

按照訴訟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的上年度城鎮人均消費性支出算。

兩個人撫養的按照50%,如果老人需要4個人撫養,那麼就是按照25%的比例。

  • 4、醫療費
  • 5、精神損害撫慰金

公式:賠償=一般5萬元 X 30%(責任比例,次責)

  • 6、其他雜費

家屬處理事故的交通費、護理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等。

把以上項目加起來就是死亡一人的賠償總額。

這麼大的事故,看樣子您的賠償不少啊,關鍵是看商業第三者是否買夠。


三木話險


看了很多回答,很多人確實對交通事故的處理想的太簡單了,首先追尾不一定全都是後車全責,其次酒駕出事故也不一定是全責,雖然酒駕是違法行為,但是實際交通事故認定中,要根據事故各方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責任,並不是酒駕一定全責。


舉個現實的例子,身邊人經歷過的,轎車夜晚道路違規停車,後方摩托車酒駕追尾,朋友看了自己車被追尾又是對方酒駕,以為會認定對方全責,但是責任認定書依然認定主次則,因為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轎車違規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駛,該違章行為與事故有因果關係,他酒駕可以單獨做出處罰,但不一定就得負全責,就像無牌無證的車和違章的車發生交通事故,無牌無證可能什麼責任都不用承擔一樣,很多人看到這種情況就開始槓,你槓也沒用,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


回到主題,小車四人死亡,這麼重大的交通事故,交警事故科肯定不會盲目定責,儘管您沒指明您次要責任的原因,責任認定時也一定是有合理依據的,認定書下來您有異議可以去複議,既然來這問了,說明就是認同了,那麼下一步就是賠償問題。

四條人命,但願您的車有高額的商業險,現在交警定則只定主次責任,不像以前會明確細分4/6責、3/7責、2/8責等,最終您是佔了事故的多少責任,還需要法院判,此時您可以選擇私了,也可以選擇程序公了,私了的話,事故雙方協商,或者交警調解,也可以保險公司出面,只要與對方達成一致,然後您的保險公司賠錢就行了,您這邊賠事故中造成損失您責任的那部分,如果沒保險或者金額超過保險保額,剩下的只有您自己出,私了的優點在於效率,只要達成您賠償然後對方簽字即可,很快就能結案。



選擇程序公了,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才無奈做出這種選擇,因為要準備持久戰,各種程序下來不知道拖幾個月了,而且最後判定後就沒有了商量的餘地,如果雙方對賠償不能達成共識,首先得去法院判您自己的佔的責任,然後等著開庭,比如四條人命的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等主張下來,法院判您4/6責,先由對方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超出交強險限額,那麼您就要承擔您責任佔比的那一部分,還沒算其他損失,比如雙方車輛等,都是按責任劃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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