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讓我女兒馬上到法院把錢還給他,你把我的銀行賬戶解凍了吧,我在外面旅遊,一分錢都不能用,真的很受罪啊……”2019年7月31日一大早,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就接到一通焦急的電話。
原來,打電話的是被舒城縣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劉某某。2016年劉某某承建舒城某建設工程購買了某建築公司的石料,欠下了合同款58000餘元。
直到某建築公司勝訴申請執行後,劉某某收到了法院執行通知短信,當時他正在四川旅遊,以為就是一個短信而已,不當一回事,沒有積極履行義務,也沒有與執行法官聯繫溝通。
不曾想,三天後他準備買車票返回時,才發現自己買不了票,原來是自己銀行卡資金被凍結了。
最終在劉某某的家屬將58000餘元執行款送到法院,履行了全部還款義務後,法院解除了對劉某某銀行賬戶的凍結,劉某某得以順利買票返回,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