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盒頭孢,醫生當場被罰1000元

近日,浙江省衢州龍游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對某村衛生室村監督檢查。

執法人員在該村衛生室藥房內查獲頭孢丙烯片一盒,發現這樣一張處方箋:

因1盒頭孢,醫生當場被罰1000元

處方箋上出現了藥品——頭孢丙烯片。

經龍游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調查核實,該村衛生室從業人員呂某出示《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其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擅自給病人開具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的頭孢丙烯片,違法事實清楚。

該村衛生室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開具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行為違反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對當事人依法作出警告並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01

抗菌藥物有限制,村醫不能隨便開

根據該案例所述,該村醫之所以被罰,是因為開具的頭孢丙烯片為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鄉村醫生並沒有開具這個藥的處方權。

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規定,抗菌藥物分為3級: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使用。

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使用。

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在鄉、民族鄉、鎮、村的醫療機構獨立從事一般執業活動的執業助理醫師以及鄉村醫生可使用。

因此,村衛生室的鄉村醫生,一般只能獲得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的處方權及使用權。

02

抗菌藥物管理嚴格化,這類醫生無用藥處方權


7月23日,國家衛健委發佈《關於持續做好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規定,二級以上醫院要嚴格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要求,定期對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和規範化管理的培訓。

醫師未經本機構培訓並考核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藥物處方權。醫院不得單純依據醫師職稱授予相應處方權限。

另外,《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重視縣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的管理。要做好抗菌藥物相關監測工作的監督管理,定期開展結果分析和通報,改進抗菌藥物應用與管理評價標準,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03

這些抗菌藥基層不能用

關於抗菌藥物使用,基層醫生需記住以下三點:

1、村衛生室、診所和社區衛生服務站須經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核准,才可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注活動。

2、不能跨級使用抗菌藥物,基層能用的抗菌藥物主要以非限制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為主。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只能選用基本藥物(包括各省區市增補品種)中的抗菌藥物品種。

【文章來源】龍游縣衛生監督所/基層醫師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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