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津門舊聞:大婚吉慶之日,為了一件小事,致使喜事變禍事

鬧洞房,是許多地區的傳統習俗,儘管這是一種在大婚之時助興的把戲,但往往有些鬧洞房者不知輕重,甚至於酒後撒野,肆意戲弄新人,毫無規矩可言,最終將一件和和美美的大好事變為禍事。

縱觀近些年的報道,這種事情比比皆是。遙想筆者少年之時,也很喜歡跟人鬧洞房,曾親眼目睹一猖狂小子一拳打在新郎太陽穴上,將新郎打暈,送醫治療後,雖然人無大礙,但自此兩人的交情徹底中斷,從好友變為路人。

清末津門舊聞:大婚吉慶之日,為了一件小事,致使喜事變禍事


《沽上閒文》有段記載,說的是清末光緒年間在天津衛曾發生的一樁鬧房慘劇,今日看來,依舊令人嘆息不已。

當時在津門有個富家之子名叫狄玉昆,因家中富足,且又是獨子,因此從小沒規矩,純屬是個歪毛淘氣。十幾歲時,頻頻在家中飲酒,練就一身好酒量,時常呼朋喚友,伴賭杯中物,划拳猜謎,嬉笑怒罵,放蕩不羈。久而久之,酒量越來越大,自稱能飲一甕酒,狂言“劉伶不及我”。

清末津門舊聞:大婚吉慶之日,為了一件小事,致使喜事變禍事


他的母親時常對其規勸,然而苦口婆心絲毫沒用,狄玉昆依舊我行我素,根本不聽勸。除了喝酒,狄玉昆最喜歡鬧洞房,而且花樣眾多,把一對新人折騰得不知所以然。每每有鬧洞房的事情,眾酒徒必會推舉狄玉昆為壓班首領,狄玉昆“不負所托”,窮極伎倆,不折騰夠,絕不散夥。

等到他二十歲時,家裡給他選了一門親事。大婚當日,狄玉昆犯憷了,他平日對人不善,今日自己大婚,那些被他戲弄過的人勢必要加倍報復。事實上他想的一點都沒錯,那些來他家喝酒的人,當著他的面告訴他,今天不折騰他脫一層皮,決不罷休。

清末津門舊聞:大婚吉慶之日,為了一件小事,致使喜事變禍事


狄玉昆越發心悸,敬酒之後,他也不顧新娘,自己跑到後院,找了個隱蔽處藏了起來,他認為只要那些等著鬧洞房的人找不到他,就會掃興而去,他便可以逃過一劫。鬧洞房也是有規矩的,只允許婚禮當日可以鬧,過來這一天,便不許再鬧;若非要鬧,勢必要傷了和氣。

那些酒徒紛紛找尋,見找不到,陸續掃興離去,但有六人卻執意不肯走,找不到狄玉昆,便一直圍坐喝酒,直至伶仃大醉。狄玉昆藏身之處陰冷潮溼,他始終蹲在,不免腿腳乏累,而那些酒徒找不到他,又誓不罷休,無奈之下,他見後院儲物小屋外有個晾曬著的大草蓆,於是把自己裹在草蓆當中,藏在門板後,繼續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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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六個酒徒大醉之後,摔碟子砸碗,別人來勸根本勸不住,六人氣勢洶洶,好似捕快抓賊,到處找尋狄玉昆。找來找去,就發現狄玉昆藏在草蓆當中,並且已經睡著了。見後院牆上掛著繩子,六人將包裹在草蓆中的狄玉昆捆了個結結實實,任其求饒也不肯將其放出來。

繼而拆下兩扇門板,將草蓆夾在中間,用繩子再捆幾道,接著左右夾擊猛踹兩扇門板,任憑狄玉昆大聲求饒,始終不肯停腳。狄玉昆家人本想來勸,但一想這些不過是年輕人之間的鬧房把戲而已,因而不曾制止。

清末津門舊聞:大婚吉慶之日,為了一件小事,致使喜事變禍事


六人鬧夠之後,丟下狄玉昆不管,一鬨而散。三更半夜,新娘子苦苦等待,一直也不見新郎回來。自行掀了蓋頭去找,結果在後院發現被捆在兩扇門板間的草蓆,草蓆之中便是狄玉昆。但已經人事不省。緊忙喊人來救,卻發現口鼻出血,已經氣絕身亡。

一場婚事變喪事,狄家將那六人告上公堂。太爺認為六人並非故意殺人害命,純屬酒後撒野,嬉戲過重而致人斃命,若無捆縛之舉,或可輕判,有捆縛之舉,便有縛殺情節。最終,六人鋃鐺入獄,六人家產變賣一空,權做賠償狄家之用。

只為鬧洞房,而釀出如此慘劇,難道還不夠荒唐麼?因而,筆者“大獅”奉送兩句打油詩:奉勸世人多自律,切莫貪杯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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