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15部門:減免稅費為個體工商戶紓困


陝西15部門:減免稅費為個體工商戶紓困

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5部門

關於印發《陝西省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

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設區市、韓城市,西鹹新區、楊淩示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國資委、金融辦(局、服務中心)、稅務局、知識產權局、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陝西各中心支行、楊凌支行,各銀保監分局,中國電信陝西公司、中國移動陝西公司、中國聯通陝西省分公司,省(市)屬企業: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指導意見》(國市監注(2020)38號),現將陝西省市場監管局等15部門聯合制定的《陝西省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印發你們,望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陝西省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

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

個體工商戶在繁榮市場經濟、擴大社會就業、方便群眾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針對當前全省個體工商戶發展受疫情影響實際,現制定加大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若干措施如下。

一、全力推動復工復產

(一)生活保障充足。在切實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按照“應開盡開,能開盡開”的原則,分區分類、有序組織以承擔糧、油、肉、蛋、菜、奶和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批發市場、大中型超市、品牌連鎖便利店、社區菜市場、住宿、餐飲等商貿流通企業復工營業,指導企業做好採購、運輸、儲存、銷售和網銷等環節工作,確保零售終端市場個體工商戶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應充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二)穩定市場價格。嚴厲打擊操縱市場價格、散佈漲價信息等損害個體工商戶合法價格權益的各類不正當價格行為,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確保復工復產所必須的物資價格穩定,全力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二、降低生產經營成本

(三)實行稅費減免。在繼續執行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同時,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為1%。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免徵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同時對因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2020年連續3個月虧損且財務困難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和單位繳費部分利息,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幫助紓困解難。受疫情影響,對採用“定期定額”方式徵收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根據生產經營影響實際情況,及時合理調整定額;對停止生產經營的,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即時辦理停業手續;對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由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依法准予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納稅人,由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五)創業幫貸支持。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申請貸款時予以優先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六)降低用電用氣價格。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用戶電費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下浮1%,即按每立方米1.2078元執行;對價格已放開的非居民用氣,鼓勵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根據市場形勢與下游用氣企業充分協商溝通,降低價格,特別是對化肥等涉農生產且受疫情影響大的行業給予更加優惠的供氣價格,同時在現行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基礎上下浮5%,降低城市燃氣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2020年上半年,對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電、氣、水費用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七)加強電價監管。開展轉供電環節加價重點治理工作,加強對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物業等轉供電主體在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的監管,將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及轉供電降價政策落實到終端用戶,切實降低個體工商戶用能成本。(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

(八)減免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專業市場、工業廠房、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2020年2月免收房租,3月、4月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各相關產權單位及監管機構)

(九)減免檢驗檢測費用。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認證認可機構,減免個體工商戶疫情期間的相關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費用。鼓勵相關民營機構在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以非盈利方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


三、優化准入許可程序

(十)倡導“不見面”辦照。為創辦個體工商戶提供“網上辦、掌上辦、寄遞辦、預約辦”等登記註冊服務,材料齊全合法的,當日辦結,免費寄遞;全省實施個體工商戶在同一縣(區)任何市場監管所、政務大廳實施“就近登記”。(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十一)優化食品生產經營准入。對疫情期間食品小作坊換證、變更等許可事項,一律免除現場核查,要即時辦結。從業人員健康證到期的繼續有效,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可重新辦理。對新開辦的低風險品種食品小作坊,採取“公開承諾”的方式,申報材料齊全的,要即時辦結。所有新開辦食品小作坊,可承諾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提供產品檢驗合格報告;餐飲服務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證》在2020年1月25日至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後90個工作日內有效期屆滿,餐飲服務單位承諾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可免於現場核查,原《食品經營許可證》繼續有效;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限僅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包含冷藏冷凍食品)的推行告知承諾制,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書面承諾申請材料與實際一致的,監管部門即可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十二)優化環保許可程序。積極實施並督促各地開通“綠色通道”,實行專家函審、視頻評審等形式技術審查,推行網上辦、不見面環評審批,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等相關項目建設。對排汙許可證申請材料全部實施網上審核,審核通過的先行發放電子版排汙許可證。指導各地幫助解決個體工商戶新建項目涉及疫情防控項目選址以及廢水、廢氣和醫療廢物的收集處理等環境問題,促進個體工商戶快速開展生產經營。(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十三)制定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對環境影響較小的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等13大類33小類項目,實行環評豁免管理試點;對畜牧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等21大類53小類行業項目試點環評告知承諾審批。同時,對不涉及有毒有害和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等14大類39小類明確規定不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進一步為個體工商戶減負提供環保保障,有效釋放市場活力。(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十四)重點幫扶家庭農場(個體工商戶)。落實《關於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的若干措施》,採取市場監管、農業農村部門共享數據的辦法,摸清底數,精準扶持。(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


四、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十五)關注新業態發展。支持疫情影響下不觸碰安全底線新業態的發展,做好政策諮詢服務。在合同行政監管中,對合同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或主動消除減輕危害後果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或減輕處罰。(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十六)調整信用管理。及時進行信用修復,向社會公佈信用修復工作流程和聯繫人,開闢綠色通道接受企業諮詢,專人指導開展信用修復網上辦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十七)做好年報服務。疫情期間,簡化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流程。開通省市場監管局各類市場主體類型年報申報微信公眾號,個體工商戶2019年度年報時間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五、多維度做好服務保障

(十八)加大信貸支持。引導銀行機構通過實施差異化績效考核,適當提高對個體工商戶貸款不良容忍度。督促銀行機構加大個體工商戶首貸和續貸力度,豐富產品種類,力爭提高信用貸款、續貸和中長期貸款比例;主動進行融資服務對接,最大限度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信貸資金支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新増貸款業務,簡化貸款流程和審批手續,推行網上辦理,對符合自主支付要求的個體工商戶,採用線上隨借隨還方式提高用款效率。(責任單位: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陝西銀保監局)

(十九)保障徵信權益。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個體工商戶在本次疫情期間形成的貸款逾期及欠息,引導各銀行機構根據相關制度不納入徵信失信記錄。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逾期信貸業務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對於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依據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徵信記錄。(責任單位: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陝西銀保監局)

(二十)降低融資成本。引導銀行機構按照《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6號)要求,主動了解客戶需求,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個體工商戶貸款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及罰息減免安排。鼓勵銀行機構根據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形成機制合理確定個體工商戶貸款利率。各銀行機構嚴格執行“七不準、四公開”要求,強化落實“兩禁兩限”規定,除銀團貸款外禁止向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顧問費、諮詢費,嚴禁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責任單位:陝西銀保監局)

(二十一)調整融資、擔保政策。疫情期間,對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國有控股小額貸款公司不得斷貸、抽貸、壓貸,做好續貸工作;對受疫情影響,還款確有困難的個體工商戶,鼓勵各大型銀行在原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擔保責任到期的,做好續保工作,適度降低或減免擔保費用,對新増擔保業務,取消反擔保要求,適度降低擔保費用。加快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落實進度,支持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防疫重點物資保障企業融資,全面助推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工信廳、陝西銀保監局)

(二十二)拓寬融資渠道。最大限度減少個體工商戶以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等動產抵押及專利權、商標權質押登記手續,實現快捷辦理登記。西安代辦處開啟知識產權質押登記綠色通道,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相關手續。對受疫情影響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積極協助企業向有關部門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證明材料,並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

(二十三)做好知識產權保障。凡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專利申請、商標註冊,西安代辦處依請求優先受理。因受疫情影響,導致權利人的專利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利喪失、不能正常辦理商標相關事務的,相關權利人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笫350號,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恢復請求。西安代辦處為權利人恢復請求提供相關諮詢和業務指導。(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二十四)鼓勵減免網絡費用。鼓勵移動、聯通、電信等基礎電信企業為受疫情影響未正常開業且使用網絡費用較多的產業園、網吧等個體工商戶適當減免或優惠網絡使用費。(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

(二十五)發揮電商平臺作用。鼓勵電子商務平臺出臺幫扶個體工商戶的專項舉措,極速辦理線上開店業務,為個體工商戶經營提供上下產業鏈的信息對接服務,拓寬銷售渠道,推動農產品網絡銷售。(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二十六)及時公示扶持政策。在陝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發佈陝西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穩定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及政策辦理指南。(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二十七)紮實做好清欠個體工商戶賬款工作。紮實開展清欠工作,實時跟蹤清欠進展情況,確保不因拖欠賬款影響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進度。調查核實投訴,屬於清欠範圍的納入清欠臺賬,督促完善還款計劃,落實還款資金來源,並督促儘快償還,加快清欠進度,不屬於清欠範圍的積極協調幫助解決。(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來源:陝西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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