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9日起,星星的遭遇被《南風窗》梳理講述後
這件事的熱度就一直在發酵
大家自發的轉發助力以求更多的人關注,甚至還讓#姐姐來了、哥哥也在#兩個話題上了熱搜
在這一事件的影響力和大眾的參與度不斷上升的過程中
我們對星星的痛苦遭遇有了更清晰的認知
同時,更多所謂的"內幕”和"反轉”也是不間斷的刷新著“惡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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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天,瀏覽完多有關於星星事件的“反轉”消息後,我的心情已不能再用憤怒這個詞來表達了。
——我認為善良限制了我們所有人的想象力
事件曝光後不久,鮑毓明就立馬做出反應
他迅速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並試圖引導輿論
"最近幾年我能跟她見面的時間也就十幾天”
"我沒有滿足她的一些過分要求”
"她忘恩負義、恩將仇報、背信棄義”
鮑毓明在接受採訪時並沒有明確回應"與星星發生性關係”的問題。
相反,卻是用"非常過分的要求,我沒有滿足她”來轉移焦點
僅一句話,就給星星塑造了敲詐勒索的心機女形象
給了那些善於想象"陰謀論”的人很大的遐想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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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鮑毓明的姐姐也下場了
直接否認星星與鮑毓明之間的"養父女關係”
"不是養父女的關係,可又去老家見鮑的父母”
言下之意就是"鮑毓明和星星是戀愛關係”
問題是,哪個正常的中年男人可以和一個14歲的孩子做情侶的???
我瞭解到
鮑毓明是學法律的,而且是中美雙律師資格證,鑽法律漏洞對他來說真的很容易
所以,他最想抹去的是“強姦”這個罪名,而非“養父女關係”,先定義成自由戀愛,“強姦”也就成了情侶性生活了
而至於養父女,僅僅只是道德問題,即使被輿論譴責,對於有著美國律師資格證的他?有什麼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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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高級律師”,他一步步按計劃"把原告打成被告”
對於他的這些令人作嘔的所作所為
有些人不僅照單全收,甚至羨慕、佩服不已
前幾天曝出來的一張聊天記錄顯示
一群律師與準律師們認為鮑毓明做了"一個牛B的事情”
“過了14週歲,就把她睡了”
“13歲的時候不敢睡,怕告他強姦,就忍了幾個月”
“等身份證過了1個月,直接把她辦了”
在這些對話中,言語之間的欽佩之意簡直溢於言表了
如果此聊天記錄是真的
我突然發現,最可怕的事情不只是鮑毓明“知法犯法”本身了
而是這群律師兄弟居然佩服這種人,並且將他視為"業界傳說”?
那麼...
潛在的強姦犯和戀童癖群體到底有多大?
難道他們都這麼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甚至是平日裡被我們所信任的法律維護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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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不住膽寒
甚至無法剋制自己去懷疑我們認為那些匡扶正義的衛道士們
實際上,到底是用著什麼樣的三觀去說話做事的...
在清華校友常用的高知社區的"水木社區”中,也有一個打著“反轉”旗號的帖子
其字裡行間充滿了對鮑毓明的讚美
“以養女的名義,養了個嫩老婆”
“發生關係也【足足】等了三個月女的滿14歲”
“女的鬧分手,開口一個億,沒同意就報警強姦未成年”
看一看,在有些人眼中,14歲不是未成年少女,而是嫩老婆
這個案件直接演變成了是心機女“仙人跳”,敲詐48歲老實大叔的鮑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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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些內容
我以為自己已經見識到了一副“包裹著上流人士外殼的妖魔鬼怪們是怎樣啃食一個小女孩血肉”的地獄圖
但是在我看到財新網發佈的"高管性虐待案的疑雲”之後
才發現,自己還是想的太少了
這篇需要支付58元才能閱讀的文章裡
全文都是記者苑蘇文根據“鮑毓明通過中間人發來的書面回應”所寫,甚至並非書面採訪
但是,苑蘇文女士在文章中的那些精彩表述真是令人歎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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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篇文章裡,星星被再次化名為“蘭兒”)
首先,是鮑毓明對“養父女關係”的直接否認
他說,從一開始,李星星的媽媽就有把女兒嫁給他的打算
鮑毓明聲稱在論壇上發帖【誠心收養孩子】時,自己想要的是一個健康的新生兒
而星星的母親極力希望他能“收養”已經14歲大的女兒
星星也對他表現出非常的"依戀”
鮑毓明這才同意。
在苑蘇文女士的撰寫中
她根據鮑毓明提供的聊天記錄,認為星星先開始"追求”鮑毓明的
所謂的“養父女關係”,僅僅只是星星非要稱呼他為“爸爸”鬧出來的烏龍。
並且在星星對鮑毓明感情不斷升溫這個過程中
還會因為鮑周圍有其他女人而吃醋。
這篇文章中,鮑毓明準備了各種聊天記錄來證明自己和星星是“戀愛關係”
並聲稱每次星星報警都是因為和他鬧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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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一次是因為星星“蠻不講理”的纏著鮑毓明聊QQ,一聊就是一個小時,而鮑沒有時間撩,星星就就報了警
還有因為吃醋——“叔叔要去看一個19歲的女孩”
鮑毓明認為星星多次“報假警”,是一種折騰的方式
而苑蘇文女士筆下其他志願者也發現了星星這些“反覆”的行為
“時而說愛上養父了,時而說真恨這樣的養父”
“還以死相逼阻止警察和媒體行動”
就是因為星星的表現不穩定,以及鮑毓明手中大量的聊天記錄
因此,警察無法裁定"發生關係是否是自願的”,並最終認為不滿足強姦罪的構成條件。
而對於現在星星對鮑毓明說的“全盤否認”的做法,鮑毓明認為是星星變心了。
他認為這個小女孩是想過好日子,所以用各種手段迫使他滿足自己的條件
言下之意就是星星敲詐勒索
文章結尾,苑蘇文女士也昇華了一下星星的“忘恩負義”
“蘭兒換了手機號,拉黑了幫助過她的人”
與星星的“反覆無常”做對比的是什麼呢?
當然是鮑毓明的"有情有義,始終如一”了
最後,苑蘇文女士說,人們應該思考為何一個女孩“從小就沒有得到好生活、有強力保障的穩固的愛”
可是我們最應該思考的是什麼呢?
——難道不是為什麼一個14歲的女孩與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發生關係,又為什麼會產生所謂的"愛”嗎?
從這篇文章中,
苑蘇文女士的立場和思路是十分清晰的
李星星被媽媽賣給鮑毓明當童養媳
李星星率先追求並愛上了鮑毓明
李星星因為對鮑毓明的愛導致佔有慾強烈,所以多次報假警
李星星的立場反覆無常,根本不值得信賴
警方拒絕給李星星立案是“有理有據”的
苑蘇文女士在這篇"疑雲”特稿裡,用8000多字細膩的描繪了一場驚天動地的忘年戀
有網友稱,這堪稱【齊魯大地版本的一枝梨花壓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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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鮑毓明,40多歲的社會高知識人才
對那個14歲的小女孩的依賴手足無措,只能無限寵愛
——"要星星不給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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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李星星,14歲
是一個性格胡攪蠻纏,作天作地又愛到心理扭曲、勾引養父、並試圖敲詐的心機養女
——"按她說的,第一次強暴她那麼慘,能過了6個月,她才報案?”
在苑蘇文女士自己的朋友圈裡,也誠實的表達了自己的想法
哪怕她知道星星在認識鮑毓明時候才13歲
但她還是殘忍的說"找了個Sugar Daddy”
Sugar Daddy是什麼意思呢?
——糖爹,是指一些有錢的。願意為漂亮的女孩一擲千金的企業家
女孩和糖爹保持“各取所需”的性關係
一個拿錢,一個賣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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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苑蘇文女士當時大義凜然地說道:"無論如何我都不寫碎片的消息”
但是後來她還是寫了
也正是她這一寫,我們才明白
她說的"這折射人性的深不可測的選題”指的是什麼
原來,她想說的是,這個14歲的叫星星的小女孩,讓她看到了深不可測的人性之惡了……
文章發表後,苑蘇文女士將其總結為"一箇舊社會的故事”
你看,她還是知道這種事情不應該出現在新社會中的
可是她字裡行間,都無法掩飾那種居高臨下的優越口吻。
倒是真的讓我想起來那“舊社會”中大戶人家的主母唾罵小丫頭的口氣了
“卑賤的丫鬟之身,還想妄圖勾引爺們主子”
“不把你打死發賣了,你就應該感恩戴德,還有臉想要報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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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網友質疑發問:
在解放期間,即使妓女被改造還會被叫姐妹們,女同志呢
但是怎麼在21世紀,為什麼記者嘴裡那個13歲女孩就是自願被包養了呢?
苑蘇文女士稱星星為"故事會人格”
認為是星星意想出了鮑毓明對自己施暴的整個過程,欺騙了所有人
所以,她就把星星的故事也當做那些5塊錢的地攤雜誌去寫
——有獵奇的反轉,有跌宕起伏的高潮,當然還有一些低俗的軟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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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你是不是理解了?
星星被強暴的絕望算什麼?
被粗暴侮辱的苦痛算什麼??
被精神控制的迷茫算什麼???
——你只是沒有和談攏談論價格而已,我可是錯過了動森的釣魚大會啊!”
對於鮑毓明拿出來的證據,這個在南風窗的文章中星星早就說過
鮑毓明會強迫他留下所謂的“自願證明”的證據
並且也提到星星是有嚴重的抑鬱焦慮,和明顯的創傷後應激反應的
星星在十三四歲的年紀就已經受了那場強暴力
隨後,則是伴隨著鮑毓明幾年來不間斷的洗腦話術
在那幾年痛苦的自我懷疑和掙扎中,她少女的那部分"自我”幾乎被撕碎了。
所以才會在那場經年不散的噩夢中做出一些不符常理的行為
也給了齷齪者證明她"愛”鮑毓明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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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哪怕一位退出星星案的律師,也仍然認為星星是"受害者”
認為她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痕跡
"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
是大多數性侵案受害者對施暴者產生"反覆和依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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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女作家林奕含將自己的故事寫成了書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書中,十三歲的少女房思琪被鄰居李國華以補習國文的名義長期侵犯
這個老師不斷洗腦房思琪"這是老師愛你的方式,你明白嗎?”
面對老師的誘姦,強暴和性虐待
女孩只能強迫自己並說服自己愛上他
因為"對於女孩來說,可以進入陰道的東西一定是能愛的”
如果不強迫自己愛上她的老師,那麼她是活不下去的。
財新網報道被大規模傳播後
微博上的一位博主站出來講述了自己"小時候被表哥性侵”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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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收到侵犯是年齡太小,完全不懂自己遭受了什麼。
——而等她有了"性的觀念”明白這一切的時候
她下意識的做出了像星星一樣的選擇
她主動親近表哥,所作所為彷彿是真的"愛上了”這個傷害她的人
後來甚至因此真的對錶哥產生了某種奇特的"依戀感”
"由於沒有正義降臨,內心的秩序已經亂了,就像動物失去了小腦,無法再平衡的走”
"我們的生活也失去了小腦,它走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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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受到傷害的小女孩是迫不得已做出的選擇,是那樣的相似
可是,這能夠算是她們與施暴者產生"愛情”的證據嗎?
這無非是他們為了生存而進行的自我救助罷了!!
令人揪心的是,當這個勇敢的女孩站起來談論自己的經歷時
她收到了無數女孩的來信
她們一起吶喊著"我們不是自願的”!
隨著越來越多的女孩站出來發生
苑蘇文女士也在朋友圈中回應
她沒有改變想法,她覺得"正直的人都會支持我”
可是。我真的不禁想問問自詡"正直 ”的苑蘇文女士到底有沒有想過
即使是在鮑毓明自己的敘述中,也有一些事實他是根本沒有否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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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法犯法,沒有收養手續,讓未成年少女離開自己的監護人跟他一起生活
2他與14歲少女發生了性關係
3這個女孩想自殺
4哪怕是擁有了星星,他仍然在QQ裡聯繫"送養女寶寶”
儘管有這些板上釘釘的事實
但是站在鮑毓明那一邊的,並不僅僅只有一個苑蘇文女士
那些最善於吹毛求疵的尋找"完美受害者”的人們早就做出行動了!
這個世界上存在"完美受害者”嗎?
答案我不知道
公眾對受害者的要求過高,相反,總是有一群人以各種理由為加害者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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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這件事來說
我很清楚的知道
——不管是星星,還是星星的媽媽,她們都不是"完美受害者”
在鮑毓明贏得星星媽媽信任的六個月裡,他帶星星去過遊樂園,也請星星吃過飯
然後我們從一個合理的角度進行推算,他可能也為星星買了很多衣服
——更有可能給星星媽媽提供了一些金錢上的資助
這是他為了能夠完全"霸佔”星星所做的前期投資
那些錢的數額,對他這個社會等級的人物來說,不過是一頓飯錢、一條煙錢,再多也就是半個月工資,是"九牛一毛”而已!
但是對於星星媽媽母女兩人呢?
或許是這對孤立無援的母女不得不接受的指望
因為“尊嚴是需要底氣的”
到這一刻
我已經能預見到日後鮑毓明更多"證據”出現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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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會用轉賬記錄證明星星媽媽"賣女兒”,引導輿論去攻擊星星媽媽
他可能會用聊天記錄證明星星愛自己愛到扭曲,意圖解釋他們是"自願發生性關係”
他可能會用利益關係證明星星威脅勒索他,圓滿前面他說"忘恩負義”的理由
儘管還會有更多更多的“證據
但我希望大家能夠理智地理解兩件事:
1.如果兩者的社會階層差異很大,則證據的真實性是值得懷疑的
2.這件事真正的"反轉”——只可能是鮑毓明從來沒和星星發生過關係
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反轉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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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受害者的報案性質是"性侵”的時候
我們每個人都的注意力就應該放在"性侵本身”
而不是聽信那些道聽途說的所謂反轉,把本來清楚明白的一樁"強姦幼女案”塗抹上其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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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聽到最好的消息是
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派出督查組赴山東督辦
我的態度還是和以前一樣
"讓子彈飛一會兒吧”
希望法律和正義能給我們我們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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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今天的文章結尾,我想多跟大家嘮幾句
【不要低估性侵給受害者帶去的陰影】
【也不要覺得別人的性侵案與自己無關】
前文提到的那個強迫自己“愛上”老師的林奕含最終還是沒能好好活下去
2017年4月27日晚上,由於不堪抑鬱症的折磨,她在臥室中上吊自殺,結束了短暫的一生
當時,她只有26歲
在自殺之前,她給大學好友發了一條信息
I wish so much that I was killed the first time I got raped
(我多希望,在我第一次被強姦的時候,我就已經死了)
林奕含生前接受採時訪曾說"這個故事折磨、摧毀了我的一生”
很難想象,如果這次星星的事情也就此作罷,再無聲息了,
那麼若干年後的某個雨夜,她會不會突然從夢中驚醒??
儘管事情已經過去很多年了,儘管她有了新的生活
但夢中的那個惡魔的獰笑,真的能忘卻嗎?
在這一刻,她會不會顫抖的問出那句“為什麼”?。
沒有人能給她答案
這個畫面我真的不敢去想,太讓人心疼
在當今社會,有人說"說謊和沉默”是日益蔓延的兩大罪惡
實際上,我們經常撒謊,也動不動就沉默
這次關於李星星,我衷心希望我們不再沉默
大家都是平凡的人,不是超級英雄,但這次我們不該再沉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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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未能拯救林奕含,但也許我們可以拯救李星星
而且,我們更有可能震懾下一個鮑毓明!
所以,不要再說這件事和我們無關了
因為最刺骨的寒霜從來不是敵對者的攻擊,而是同胞們的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