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期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168 證券簡稱:武漢控股 公告編號:臨2020—009號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原預計披露日期:2020年4月30日

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延期後的披露日期:2020年6月30日

一、審議程序情況

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武漢控股”)於2020年4月20日召開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期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議案》(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司難以按原計劃完成年報相關工作,客觀上無法按規定如期披露經審計的2019年年度報告。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做好當前上市公司等年度報告審計與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22號)及上交所《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證發[2020]23號)相關規定,為確保年度報告的準確性及完整性,董事會同意將公司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披露日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二、延期披露說明

(一)無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受疫情影響,武漢直至2020年4月8日才基本解除城際交通管制,武漢市外項目員工得以返回工作駐地並恢復正常工作秩序;公司供應商、往來單位等陸續復工復產中,其工作恢復狀況各不一致。因而公司外部重要審計證據如函證等無法及時被公司2019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單位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中審眾環事務所”)獲取,公司外地項目的資料提供及現場核查環節在管制解除前也無法按期完成,故而導致中審眾環事務所未能如期完成必要的審計工作,尚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無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出具公司2019年年度審計報告,公司也無法如期對2019年年報進行披露。

(二)受疫情影響事項及程度

公司的主要經營地位於武漢市,由於武漢市為此次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爆發的重災區,受武漢市嚴格的疫情管控措施影響,公司直至2020年4月8日方陸續復工,公司財務人員以及財務審計相關的其他部門人員直至2020年4月8日方陸續到崗,且公司在武漢市外的項目公司人員直至2020年4月8日離漢通道管控解除後方得以返回項目所在地。上述情況的影響使得公司部分財務報表項目尚無法確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主營業務為汙水處理、隧道營運等公用事業及基礎設施服務,主要業務位於武漢市及湖北省內其他城市,因受疫情影響,支持收入確認的相關材料及證據不能及時取得,影響了主營業務收入、應收賬款、應交稅費、稅金及附加、信用減值損失、所得稅費用等科目的確認;

2、由於受疫情管控措施的影響,公司往來供應商及工程施工客戶的復工時間不定,使得公司往來對賬程序無法正常實施,影響了在建工程、應付賬款等科目的確認;

3、公司聯營企業的主要經營地位於武漢市區,由於受疫情管控措施的影響,直至2020年4月8日方陸續復工,使得2019年度的審計報告尚未出具,影響了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投資收益的確認。

同時,由於疫情期間武漢市實行嚴格的小區封控和辦公場所防控措施,以及外地返漢人員受當地疫情防控的限制,公司員工無法到公司辦公,中審眾環事務所審計人員無法到公司現場實施審計工作。直至2020年4月8日,武漢市解除離漢離鄂通道管控措施,有序恢復對外交通,公司員工才得以進入公司辦公場所後,中審眾環事務所的部分審計人員才得以到公司總部及湖北省仙桃市、宜昌市、黃梅縣等地實施現場審計工作。

依據已完成的遠程實施審計程序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和編制的審計計劃,中審眾環事務所預計公司2019年年報審計尚需實施30-40日的現場審計和10-20日出具報告階段的審計工作才能完成。

綜上所述,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表的編制及審計工作均受到疫情影響,導致公司客觀上無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公司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

三、當前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目前,中審眾環事務所已實施部分的現場審計工作,已完成審計風險評估與審計計劃階段工作,針對預審計截止時點的控制測試及初步評價、進一步審計程序,針對年報截止時點的分析性程序,已發出大部分詢證函等。

在未實施現場審計前,中審眾環事務所無法實施以下重要審計程序:實施武漢市外項目公司的現場審計工作,如實施檢查記賬憑證、原始單據等細節測試;實施實物資產監盤及抽查盤點;實施未收到的回函的替代性程序;根據公司提供的與財務報表相關的重要審計證據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如收入的核查程序;報告階段的審計程序等。

中審眾環事務所認為,依據審計準則的規定,實施上述程序對於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實施上述程序可能導致審計範圍受到重大限制。同時,中審眾環事務所樂觀預計,隨著現場審計的實施,上述審計受限情況將得到顯著改善。

四、應對措施及預計披露時間

1、已採取的重要措施

為儘快完成審計工作,中審眾環事務所已採取以下重要措施:

中審眾環事務所高度重視新冠肺炎疫情對年報審計工作的影響,2月初即提出以下總體要求:切實遵守審計準則規定、落實監管部門要求;識別疫情對整體審計工作的影響,調整項目管理和流程安排;保持職業懷疑,識別和應對舞弊風險;運用職業判斷,設計和執行審計程序。及時成立疫情工作應急領導小組,關心員工身心健康,發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技術提示並加強技術支持,制定現場審計和質量控制複核的遠程工作方案,合理調配人力資源等。

審計項目組參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執行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及本所技術指示等,關注、識別新冠肺炎疫情對武漢控股2019年年報審計事項的影響,積極通過遠程執業方式開展審計工作,統籌安排審計進展。

2、擬採取的重要措施

中審眾環事務所還將採取以下重要措施:統籌安排審計資源,保障公司年報審計項目的及時完成;項目合夥人加強對公司年報審計項目的督導;項目組與公司充分溝通,有效利用現場審計工作時間,保質保量執行遠程方式下未執行的審計程序等。

3、預計完成審計報告的時間

根據審計工作計劃安排及與中審眾環事務所的溝通,中審眾環事務所擬於2020年6月28日出具審計報告,公司擬於2020年6月30日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

五、會計師事務所結論性意見

中審眾環事務所出具了《關於延期出具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財務報表之審計報告的專項說明》,結論性意見如下:

“武漢控股按照前述中國證監會公告[2020]22號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發[2020]23號的規定,編制和披露了《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期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公告》(以下簡稱《延期披露公告》),說明無法按期披露受疫情影響的具體事項和程度,披露當前年度報告編制及審計工作進展、為儘快披露年度報告已採取和擬採取措施,並明確預計披露時間。《延期披露公告》所載內容,與我們已實施武漢控股2019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和了解到的相關情況,在所有重大方面沒有發現不一致的情況。”

六、上網公告附件

《關於延期出具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財務報表之審計報告的專項說明》

特此公告。

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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