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王洪成的售假史,也是一部假貨治理的司法史

一個王洪成的售假史,也是一部假貨治理的司法史


1984年3月,只念過四年書的哈爾濱公共汽車司機王洪成宣佈發明“水變油”,被吹捧為能夠將人類文明史向前推進上千年。彼時,多位省部級幹部觀看了王洪成的水變油表演,不少專家、教授、高級工程師寫信給中央,請求支持這項“中國第五大發明”。

一時之間,有關部門將其視為天人。王洪成不僅取得幹部身份,還受到軍隊24小時特別保衛。上面甚至交待,只要他願意交出“配方”,就可以出任政府部門高級領導崗位。

他在全國招搖撞騙十餘年,有數百家鄉鎮企業拿出上億元資金給他搞共同開發,賣所謂的“水基燃料”。

但假的終究是假的。1997年11月,也就是香港迴歸那年,王洪成栽了,他被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10年徒刑,徹底結束了這個驚天“售假”大騙局。

縱觀過去的40年,“假冒偽劣”自誕生伊始,就與中國的地域經濟學緊緊綁在一起。

一部改革開放史,也是一部光怪陸離的打假史。這裡有紅,有黑,也有中國經濟發展的灰色真相。

01

假貨地域經濟學

王洪成,已從昔日的“神”跌落人間。

但整整20年過去了,中國的假貨一直沒有絕跡。

有權威報告顯示,全世界每年有上萬億美元的假貨在流動,約佔全世界GDP 的2%。

假貨氾濫,是因為這裡邊的利潤,實在肥得驚人。隨便找個小作坊,付點加工費貼上各大名牌,就能十倍百倍的溢價。1988年-2008年,全球假貨產業實現了10,000%的增長,年交易規模突破6500億美元。利潤是全球毒品貿易的兩倍。

在中國,並非經濟越發達的地方,製售假現象就越少。

深圳華強北、廣州火車站、義烏小商品市場、莆田安福電商城……每一個城市經濟地標的背後,可能都有一個龐大的灰色空間。

這些沿海地區的造假產業鏈,與地域經濟脈絡犬牙交錯。它關乎著當地就業、區域經濟、產業結構轉型,甚至是地方政府的深層次執政難題——

完全打擊的話,地方經濟也可能會坍塌式敗落。像一些地標性的傳銷城市,傳銷帶來了外來人口的流入與生活型服務業的繁榮。如果徹底根治它,一些社區也會立馬蕭條,這是非常魔幻現實主義的治理悖論。

有些執法部門也有利益衝動。要增加單位收入,就得把執法變成“執罰”,違法越多收益越多,從而產生了一些放任和縱容行為。

此外,中國人早就窮怕了。就算是月薪五千,活出月薪五萬的富貴模樣,這樣才有面子,才不會被人欺負。

基於貪圖便宜的趨利和好面子的心理,消費者產生知假買假的行為。這本身就是假貨經濟的最大土壤。

02紅

假貨就像一顆市場毒瘤。

它在給中國造成鉅額稅基沉沒的同時,也給“中國製造”的海外形象蒙上一層陰影。連帶著,中國的電商平臺也成了最大受害者。

進入21世紀,電商平臺崛起,它們身上挨的箭,足夠再打一場三國演義。別人在網上買到假貨,首先罵的是平臺,而不是賣假貨的那個廠商。

隨著網購群體的日漸擴大,這種矛盾越發激烈。

“我自己這麼覺得如果把淘寶關了假貨就滅了的話,淘寶人今天晚上就把淘寶關了”。2010年3月,冬天的淘寶年會上,馬雲這樣講述。

當時淘寶的註冊用戶已超3億人,這個成績放美國,幾乎就是頂天了。這種體量的平臺,難以避免地成為製售假團伙的獵場。

如今回過頭來看,阿里巴巴只是整個假貨經濟的背鍋俠。

互聯網時代的出現,拉平了這個地球,使得假貨可以更快捷地觸達城市和農村。作為最大的電商平臺,自然會成為全社會假貨最為集中火力攻打的地方,成為一個顯性的出口。

假貨氾濫的根源,不在渠道,不在平臺,而在於生產。上游的水髒了,下游才無法完全淨化。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年,阿里除了承擔平臺本身的“通知--刪除”義務外,還要如此不計成本的聯合執法機構溯源打擊線下製假源頭。

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溼鞋。再專業再高明的售假者,終有被發現的一天。

藉助自身強大的科技能力,阿里可以很好的協助執法機關和被侵權的品牌權利人,對製售假份子實現溯源打擊。

據最新發布的《2018年阿里巴巴知識產權保護年度報告》,去年阿里網絡假貨治理各項數據指標首次呈現斷崖式下降——

96%的疑似侵權鏈接一上線即被封殺,被阿里平臺主動刪除的鏈接量下降67%; 96%的知產投訴在24小時內被處理,品牌主投訴量同比下降32%,被消費者舉報刪除的疑似侵權鏈接數下降70%; 每1萬筆訂單中僅有1.11筆為疑似假貨,比去年同期下降26%,被行政執法機關要求協查的知產侵權案件量下降64%。

另一組數據則顯示,2018年全年,阿里向執法機關累計推送超5萬元起刑點的涉假線索1634條,協助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1953名,搗毀窩點數1542個。

四組數據,是成績,也是迫於現實的無奈。一家企業,承擔起了平臺自身義務之外的責任。

03黑

包括淘寶、京東、唯品會等在內,中國的電商平臺所面對的困擾,其實是一個國家產業結構的瓶頸。

假貨不是電子商務的原罪,而是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模式所致——

中國工業體系齊全,但又處於全球產業鏈的最低端,產品附加值低,利潤都被髮達國家收割走了。底層市場為謀取暴利,進行了造假。

用歷史的眼光看,這種現象,可能會是中國轉型期的一個特殊現象。就好像曾經的德國製造,也不是光榮與偉大的代名詞。

1871年,剛剛完成統一大業的德國,想發展經濟,但是一沒基礎二沒技術,就把目標瞄準了英國。一個字,抄!

大批假貨蜂擁而入,英國人再貴族,也不得不低下頭顱,打響保衛戰。1887年英國出臺一個羞辱性的法案:任何德國產品都要貼上“made in Germany”以警示消費者。

底層結構的問題,天然決定了打假不是電商平臺一個人的事情。更何況,今天的假貨經濟已出現了兩個全新的特徵——

  • 假貨治理窪地的出現。阿里巴巴打假成效,會逼得假貨流到微商以及其他電商平臺等監管薄弱的“窪地”。製售假團伙還會利用一些新興的社交平臺,在上邊分享經驗、發展下線、教唆犯罪、交換貨源,使得假貨四處流竄,在別的地方發展壯大。
  • 假貨產業分工的全球化。組織者在發達國家,加工環節在發展中國家。搗毀境內的代工廠後,境外的上游環節也很難抓捕歸案。

這也意味著,中國的打假行動,在未來十年二十年內只能是一項系統性工程。

換句話說,電商平臺並沒有執法權,打假需要全社會的力量參與,包括行政執法機關、各品牌企業、消費者、媒體等。

另一層面,想要真正建立起對假貨的狙擊機制,線上線下勢必要聯動起來。各社交、電商等平臺,也應該主動承擔起社會責任,主動配合執法機關圍剿線下窩點。

04

西西弗斯的石頭

在假貨治理窪地與製售假產業全球化之外,製售假違法成本低,同樣是中國面臨的治理難題。

90年代王洪成賣假油,給全社會造成4億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

按照一個北京職工平均5000元年薪算,要不吃不喝乾8萬年,才能賺回來。但最終,他也只判了十年。

一個王洪成的售假史,也是一部假貨治理的司法史。

目前刑法規定,製售假的起刑點是5萬元。這個門檻看似不高,但問題在於,從制訂至今,定罪的標準一直是以銷售金額為一元化標準。而實際操作中,售假者很多時候會故意用現金交易,避免票據留存,商品也銷售到天南地北,執法機關很難一一對應,從而最終確定銷售金額。

從司法實踐來看,因為製售假被判刑、判實刑的人少之又少。

2018年3月,阿里巴巴公佈的一份數據顯示,在2017年740例已伏案的製售假案件中,刑事判決了129人,緩期執行104人,緩刑比例高達81%。

由於適用緩刑的案例比較多,犯罪分子被判刑後,依然可以在社會上流動,累犯率很高。如此,假貨就像希臘神話中西西弗斯的石頭一樣,生生不息,不斷從各個角落鑽出來。

在美國。對製假售假的個人罰款最高約合3300萬元人民幣,對公司罰金最高近1 億元人民幣,震懾力巨大。

在法國。法律不僅會嚴懲賣假貨的人,買假貨的人也可能被罰慘。帶有一定的連坐制。

在中國。製售假成本低,執法成本高,其結果就是“違法者笑死、執法者累死、消費者哭死”。

有一組數據顯示,早在2000年前後,中國假冒偽劣產品的產值高達1300 億元,國家因此損失稅收250 億元。這樣一種藏富於民,跟“王洪成們”的政治發跡史同樣病態。

2017年3月,馬雲就在其微博呼籲“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改變製售假入刑標準。或許,只有讓法律法規的牙齒真正起到震懾效力,湧現更多的執法實踐與司法突破,才能擺脫中國假貨地域經濟學的漩渦。

一個王洪成的售假史,也是一部假貨治理的司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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