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談柏拉圖思辨出的“正義” 碎話中西文化之根的對比

點談柏拉圖思辨出的“正義” 碎話中西文化之根的對比


通過《理想國》中蘇格拉底等人的對話,柏拉圖以正義的(理想的)國家為前提,即各個組成部分和個人,做自己該做的事,推出了“正義”定義。

蘇:但是我們可別忘了--國家的正義在於三種人(生意人、輔助者和謀劃者,本人注)在國家裡各做各的事。

可以察覺到,柏拉圖的“正義”是以社會倫理為前提、根本的。很像孔子,又不雷同,共同點都比老子差一點--他倆偏向“干涉”,而老子主張“不干涉”(“小國寡民”卻是老子的瑕疵,然不必苛責古人--不分中西)。

有人說,公元前800年--公元前200年的600年是“軸心時代”,即是說地球上一個個古文化幾乎同時地誕生了各自的智慧奠基的人物。

中國

:

老子,公元前571年--公元前471年,道德學問;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倫理學說;

其它各家,我就不一一列舉了,具體主張不同,但思想之根非此即彼,可參見本人的一篇文字--《道理與角度 真理與謊言--籃球定理》。

古印度:

釋子,公元前563年--公元前483年,釋家學說,中國化後稱佛學。我比較同意復旦大學王德峰老師的說法--佛學在民間被鼓搗成佛教,其實不是,無神的不是宗教。何況人人皆可成佛的主張,怎麼會是宗教呢?

古希臘:

畢達哥拉斯,公元前580年--公元前500年/公元前490年;

蘇格拉底,公元前469年--公元前399年;

柏拉圖,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蘇格拉底的學生;

亞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柏拉圖的學生。

其它古文化,流傳下來的很匱乏,還多為宗教,恕此文不涉,我既無那樣的才能,也無足夠的精力,何況此文關涉的是“中西”。

古希臘文化是西方文化之根源,那麼,中西文化的不同點有哪些呢?

我本人承認它們有許多暗合的地方,但說到不同點,只從根上論,否則非寫一本書不可,點談、碎話是做不到的。

我們中國文化是始於道德文化、長於倫理文化、(即將)盛於法律文化,如前文所說,老子主張“不干涉”,卻很長時間只活躍在思想裡、繁榮於言論中,極少地付諸行動--尤其是政治領域,而古希臘文化為西方文化奠基,主張“干涉”,又似乎“糾結”於道德與倫理之間,終喧囂爭論歸於共認的法律。

如果說我們系統地付諸行動,重視法律文化的建設,也只是近幾年的事,以前好比零碎,更似各說各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雖然時間上晚於西方,然而在質量上或說趨於道德的程度上,卻不低於甚至高於西方,只是尚未建成,還在起步階段,--倫理文化的阻力非常之大。

談及倫理,無論中西,都是起於血親關係而推及國家各個階級或階層的。不同之處在於,自“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開始,中國走入了偏路甚至可以說是彎路,直到“五四運動”,算是比較徹底地醒悟了,於是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學說、理論被“拿”了過來,頭懸樑、錐刺股地篤行實踐。

我本人一直認為馬克思主義屬於“文化反流”,西方文化的根源也可作為佐證。西方文化打根上就沒有“不干涉的道德文化”做基礎,更像是“談判結果”,所以,如非吸收了中國文化甚至多個文化(這倒是值得肯定的,我們也好像向來如此),他們打破腦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的,--當然,這需要大量的論證,我顯然沒有這個才能,但仍然堅持我的看法。

轉回正題,倫理常“海水倒灌”式地說“應該”、“必須”等辭。

我說的“海水倒灌”,就是指無視因果、掩飾事物規律,以老幼、尊卑、高低、貴賤、大小、多少等定是非對錯。

比方說,一個個天南海北的人,為了興趣、愛好,聚在一塊,結了詩社,然而詩社一經形成,便僅從詩社的“興趣、愛好”上要求、規範每個成員的格式、用語、儀態、儀表,以體現詩社的風格,當成員表達出不滿、反對甚或“自作主張”地宣揚、實施個性時,便會被“扣帽子”(要求、規範)地“倒壓”。

在維持社會和諧、國家穩定上,倫理體現出了積極的效果,但畢竟它的本質是“鉗控思想、限制言行”,因而在進步的作用上微乎其微,支持者即是保守派,而反對者就是革命派。

要不要一棒子打死,徹底丟棄倫理呢?顯然不對,如何去劣存優,是一門大學問,難是難,卻不得不做,進步在那嗷嗷待哺呢。

進步的方向呢?或者具體點,法律文化是一種什麼樣的文化呢?

我本人以為:堅持中國文化,堅持進步地建立法律文化,堅持進步地去糟粕留美好地吸收倫理文化,堅持進步地迴歸道德文化,這就是方向,也是中國人該有的文化自信

稍作補充的解釋。

什麼叫“堅持進步地建立法律文化”?吸收多個文化的適合我們發展的地方--特別是法律方面,因此,“進步”就是指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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