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報批評後,司太立股價再創新高

2020年4月20日,上交所對浙江司太立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司太立,股票代碼:603520)下發紀律處分決定書,對公司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主要原因有控股股東佔用非經營性資金,公司未完成股份回購計劃等。

據悉,司太立公司在無交易實質背景下,向關聯方神聖農業背書轉讓票據及拆出資金,最終用於解決控股股東胡錦生個人債務,及其前期收購浙江台州海神製藥有限公司的貸款及股權轉讓款,形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而胡錦生配偶之兄弟鄭福金,是神聖農業持股50%的股東,因此構成公司的關聯交易方。

不得不說,胡錦生為躲避監管,可謂是煞費苦心,聯合其妻族的轉賬手法也較為繁瑣,且先後3次違規操作公司資金,2018年全年,資金佔用款項累計發生11,448.28萬元,佔公司2017年期末經審計淨資產的13.36%。

經覽富財經瞭解,司太立於2018年1月開始第一次違規操作,公司向神聖農業背書無實質交易票據1,948.28萬元,直到2018年12月12日才收回第三次違規操作賬款,違規行為幾乎貫穿全年,而公司的審計單位在2018年度全年審計工作中居然毫無察覺,更無披露,很難想象一個專業的審計單位業務能力會如此低下。

除違規佔用資金外,公司曾於2018年11月2日披露《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公告》,擬6個月內,以2,500萬元-5,000萬元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股份,且股份回購價格不超過28.75元/股。

直到2019年5月13日本次回購期限屆滿。公司實際回購股份254,031股,合計使用資金總額712.71萬元,只是計劃回購金額下限的28.51%。而縱覽公司股價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除權前),股價連續一個月高於28.75元/股的回購價格上限,換言之,公司實際回購公司期限只有不足5個月。

截至2020年4月23日上午收盤,公司股價收報73.28元每股,市值約為123.0億元。

被通報批評後,司太立股價再創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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